[摘要]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兩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您的車年審了嗎?沒年審的可要注意了,國家出臺了新規(guī)定:機動車若超過3個周期未審,將被強制報廢。
去年5月1日前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今年4月30日前將予以報廢。如果仍上路,將被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駕駛證。
新規(guī)
3個周期未審車車輛將被強制報廢
鄭州市車管所一位負責人介紹,除了報廢時限的規(guī)定,新規(guī)還要求:對臨近強制報廢年限1年以內的機動車,不得辦理變更使用性質、轉移登記等業(yè)務;對連續(xù)3個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一律強制報廢;教練車、旅游客車、公交車等縮短使用年限。
對小轎車報廢的年限,國家新規(guī)中予以取消,以60萬公里為參照數(shù)。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駕駛報廢車上路行駛,將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而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除沒收違法所得,還將處以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
此外,機動車所有人私自將報廢車轉賣、變賣,車輛一經(jīng)發(fā)生交通事故和其他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機動車所有人還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社會后果。
小知識
機動車年檢期限都有哪些?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兩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兩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提醒
鄭州有兩家報廢車回收點
河南省中聯(lián)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地址:鄭州市金水東路與新107交叉口向北300路東。
聯(lián)系電話:13603846868
鄭州三聯(lián)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鄭州市二七區(qū)侯寨鄉(xiāng)郭小寨村。
聯(lián)系電話:0371-86062398
關于我們 | 網(wǎng)站簡介 | 聯(lián)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客戶服務 |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網(wǎng)絡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