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運用利好頻出 股權不動產投資再解禁
保險資金投資利好頻出。
7月25日晚間,《關于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正式出臺,這是一周內出臺的第三項保險投資新政。
《通知》提高了保險公司投資未上市公司股權上限、打通了不動產投資和債權計劃投資的壁壘,進一步降低門檻并強調風險控制。據估算,新規(guī)打通和釋放的資金將達2.03萬億元。
同日,A股、港股、道瓊斯指數全線下跌,A股收于2136點。在全球經濟低迷、中國產業(yè)結構面臨挑戰(zhàn)之際,解開枷鎖的保險資金尚需“長袖善舞”。
償付能力限制下降
《通知》規(guī)定,保險公司投資非自用性不動產、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及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可以自主確定投資標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而保險公司投資未上市企業(yè)股權、股權投資基金等相關金融產品,可以自主確定投資方式,賬面余額由兩項合計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調整為10%。上述調整使得保險公司在不動產投資和債權計劃投資的選擇上更加靈活,也大大增加了入市資金。
根據中國保監(jiān)會最新統(tǒng)計,截至2012年6月底,保險業(yè)總資產約為6.776萬億元。
據此估算,保險資金累計可用于投資未上市企業(yè)股權等相關金融產品的額度達6776億元;保險公司投資非自用性不動產、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及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額度達1.355萬億元。兩者合計高達2.03萬億元。
這讓一家在滬保險公司的投資負責人非常期待,目前的權益投資欠佳,債權計劃收益率的吸引力凸顯,在目前的資本市場下,新規(guī)可以增加其配置收益較高債權計劃的比例。
同時,根據《通知》規(guī)定,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或者不動產,不再執(zhí)行上一會計年度盈利的規(guī)定;上一會計年度凈資產的基本要求,均調整為1億元。償付能力充足率要求方面,也由“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投資時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調整為“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一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人士稱,降低門檻或是監(jiān)管層考慮到凈資產和償付能力并不決定一個公司的償付能力。
無疑,門檻的降低為更多保險公司進入股權和不動產投資創(chuàng)造了條件。由于壽險公司的盈利周期較長,不少保險公司尚未進入盈利周期,對于償付能力要求的適當放寬可以減小保險公司籌資壓力。
新規(guī)還規(guī)定,保險公司重大股權投資和購置自用性不動產,除使用資本金外,還可以使用資本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等自有資金。保險公司非重大股權投資和非自用性不動產投資,可以運用自有資金、責任準備金及其他資金。
此外,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股權的范圍,也增加了能源企業(yè)、資源企業(yè)和與保險業(yè)務相關的現(xiàn)代農業(yè)企業(yè)、新型商貿流通企業(yè)的股權。
對于此前保險集團公司關注的內部投資主體多、“誰來投資”的問題,《通知》也明確規(guī)定,保險集團(控股)公司及其保險子公司投資股權和不動產,可以整合集團內部資源。
降低資本市場依賴度
保監(jiān)會有關負責人認為,《通知》有利于降低保險資金對資本市場的過度依賴,支持保險資金取得長期穩(wěn)定收益。
整體來看,《通知》在《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和《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的基礎上,結合市場實際需要,調整放松了部分限制。
在股權投資方面適度降低投資門檻,擴大投資范圍,提高投資比例,增強了可操作性。不動產投資方面則改進了基礎設施與不動產金融產品投資比例的計算方法,增加保險公司的操作空間。
與《通知》思路一致,7月19日和23日相繼下發(fā)的《保險資金投資債券暫行辦法》和《保險資金委托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均有意降低了投資門檻。
日前結束的“2012年上半年保險監(jiān)管工作會議”上,中國保監(jiān)會主席項俊波曾指出,要積極推進資金運用監(jiān)管市場化改革。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放松管制,拓寬范圍。
不過,如此高密度的新規(guī)推出加重了行業(yè)內對于風險控制管理的擔憂。例如,由于股權和不動產屬于另類投資,投資數額大、期限長、信息不透明,容易產生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對此,《通知》明確了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責任,增加了投資分散化等要求,防范其他行業(yè)的風險傳遞。同時,進一步規(guī)范股權投資項目公司的管理運作,禁止項目公司對外投資,防范資金挪用和違規(guī)操作;防止以養(yǎng)老項目名義建設和銷售商品房,防范以自用項目名義投資不動產。
此外,保險公司不得用其投資的不動產提供抵押擔保。保險公司以項目公司股權方式投資不動產的,該項目公司可用自身資產抵押擔保,通過向其保險公司股東借款等方式融資,融資規(guī)模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40%。(21世紀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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