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空姐代購被判刑11年:網絡代購是走私嗎
空姐代購案曝代購法律滯后
網絡代購一直是一個“灰色地帶”,雖然每年銷售額很大,也一直備受關注,但其運作的規(guī)范性一直處于無人問津的狀態(tài)?!半x職空姐代購案”,只是近年相關部門加強海外代購行業(yè)監(jiān)管力度的信號之一。消費者呼吁,盡快對海外代購立法
法治周末記者 高原
備受關注的“離職空姐代購案”,5月6日二審宣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重審。李曉航的辯護律師張彥稱,重審將在以后的3個月內進行。
2012年9月,李曉航因代購被判有期徒刑11年,把不太為人所知的代購業(yè)推到了風口浪尖。
網絡代購等同于走私嗎?發(fā)回重審意味著什么?網絡代購的合法與非法、罪與非罪的邊界劃定再次引發(fā)公眾關注。
法律界人士指出,“發(fā)回重審”不代表“代購就不違法”。二審法院的裁決是基于案件調查作出的,而就“代購”這一行為而言,入境居民攜帶物品價格超過海關規(guī)定卻不納稅以及將非貿易“物品”作為商品銷售牟利,都是違法行為。
爭議源于網絡代購的特殊性
檢方指控,曾是空姐的李曉航2008年離職后,在淘寶網上開了一家名為“空姐小店”的化妝品店,2010年通過在韓國三星電子公司擔任高級工程師的儲子喬,注冊了韓國免稅店的賬號。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間,李曉航去韓國帶化妝品29次,男友石海東帶了17次,通過“以客帶貨”方式從無申報通道攜帶進境,均未向海關申報,共計偷逃海關進口環(huán)節(jié)稅113萬余元。
北京二中院一審認定,3人共計偷逃海關進口環(huán)節(jié)稅109萬多元。李曉航被以走私普通貨物罪獲刑11年,并處罰金50萬元;儲、石在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5年。
一審判決后,95.7%參與調查的網友表示震驚,認為量刑過重。
據了解,“離職空姐代購案”的爭議焦點,在于被告人李曉航代購化妝品的金額和數量是否屬實、量刑是否過重。
一直為案件奔走的李曉航的父親在提交給北京高院的材料中表示,李曉航對走私犯罪的含義并不了解,并且一審時對李曉航代購化妝品的數量及金額等信息取證不當、數額過大。
最終,二審法院給出“發(fā)回重審”的裁定意見。
法律界人士指出,“發(fā)回重審”說明該案的調查、取證、量刑等案件細節(jié)還需推敲,但不代表代購就是合法行為。
張彥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從一審開始,我們一直認為本案有一些指控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尤其是對社會上反響比較大的偷逃稅款113萬元以及最后一審判決認定的109萬元的偷逃稅款的數額,我們一直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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