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17省會城市土地出讓收入資不抵債
新京報訊 審計署繼2011年普查公布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后,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又對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抽查。
根據(jù)昨日公布的審計結(jié)果,36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38475.81億元,2年來增長了12.94%。
部分地方借新債還舊債
此次審計的范圍包括,15個省、3個直轄市本級及其所屬的15個省會城市本級、3個市轄區(qū)。
審計結(jié)果顯示,截至2012年底,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38475.81億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億元,增長12.94%。11個省本級和13個省會城市本級2012年債務規(guī)模比2010年有所增長,其中4個省本級和8個省會城市本級債務增長率超過20%。一些省會城市本級債務率和償債率指標偏高。
由于償債能力不足,一些省會城市本級只能通過舉借新債償還舊債,5個省會城市本級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借新還舊率超過20%,最高的達38.01%。14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已逾期181.70億元,其中2個省會城市本級逾期債務率超過10%,最高的為16.36%。
變相舉債融資2180億元
審計署相關(guān)負責人介紹,審計結(jié)果表明,地方政府變相融資問題突出。
審計查出的地方政府變相舉債融資資金,合計2180.87億元,占這些地區(qū)兩年新舉借債務總額的15.82%。變相舉債融資的手段“多元化”,不僅包括信托貸款、融資租賃、售后回租,還發(fā)行理財產(chǎn)品、BT(建設-移交)、墊資施工,甚至違規(guī)集資。
例如2011年至2012年,有6個省、7個省會城市,通過信托貸款、融資租賃、售后回租和發(fā)行理財產(chǎn)品等方式,融資1090.10億元;12個省會城市、1個省,通過BT和墊資施工方式實施196個建設項目,形成政府性債務1060.18億元。
公告稱,上述融資方式隱蔽性強,不易監(jiān)管,而且蘊含新的風險隱患。
■ 問題
2011年,審計署曾“普查”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發(fā)現(xiàn)了過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融資平臺虛假出資、違規(guī)取得債務資金等問題。本次對36個政府的抽查結(jié)果顯示,上述問題依然存在。
土地出讓收入“資不抵債”
2011年的審計結(jié)果表明,部分地方的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較大,2010年底,承諾用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為25473.51億元,共涉及12個省級、307個市級和1131個縣級政府。
本次審計發(fā)現(xiàn),2012年底,4個省、17個省會城市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7746.97億元,占這些地區(qū)債務余額的54.64%,比2010年增長1183.97億元,占比提高3.61個百分點。
而上述地區(qū)2012年土地出讓收入,比2010年減少135.08億元,降低2.83%,扣除成本性支出和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的各項收入后,可支配土地出讓收入減少179.56億元,降低8.82%。
也就是說,這些地區(qū)2012年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需償還本息2315.73億元,為當年可支配土地出讓收入的1.25倍。
此外,兩次審計均發(fā)現(xiàn),高速公路由于債務規(guī)模大、增長較快,償債壓力較大。
特別是去年,受經(jīng)濟增速放緩、貨車流量下降、重大節(jié)日免收小型客車高速公路通行費等因素的影響,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入減收,一些地區(qū)高速公路債務償還壓力較大。有8個省通過舉借新債,償還高速公路債務453.85億元,其中4個省借新還舊率超過50%,3個省已出現(xiàn)逾期債務17.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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