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奶粉“限帶令”生效 共有45人被捕
3月3日下午,行人如織的香港尖沙咀漢口道上,三位內(nèi)地女游客拿著幾包“戰(zhàn)利品”邊走邊講:“奶粉還是比深圳的便宜?!逼渲幸晃涣嘀馁徫锎?,赫然可見兩罐美贊臣奶粉。
“知道限帶奶粉政策嗎?”《第一財經(jīng)(微博)日報》記者向那位媽媽級的游客問道?!爸?,以后就多來幾趟唄?!彼掖覒馈?/font>
根據(jù)3月1日起實施的香港《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guī)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fā)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紤]到離境人士可能有自用需要,每名16歲或以上人士可攜帶凈重不超過1.8公斤(約兩罐)配方粉離境。
此即香港奶粉“限帶令”。而爭議最大之處,莫過于其懲罰力度:任何人若違反該條例即屬犯罪,一經(jīng)定罪,可處罰款50萬港元及監(jiān)禁兩年。
《悲慘世界》中的冉阿讓為了讓外甥吃上面包被判了5年,現(xiàn)實中的“拖粉族”為了給寶寶吃上好奶粉則可能坐牢兩年,這一規(guī)定迅速令港府坐上了輿論的火山口。
“重刑”并非僅針對奶粉
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向媒體介紹,過去兩天海關共拘捕了45人,包括26名香港居民、18名內(nèi)地居民和1名持外國護照人士,檢獲奶粉總共178罐,此外還第一次檢獲兩盒各1.2公斤非罐裝奶粉。
香港海關3月2日檢控4名被捕人士,其中一名47歲男子已認罪,被判罰款5000港元,其攜帶的9罐奶粉被充公。其余3名被告的刑罰,法官已押后至3月5日判決。
上述被判罰款男子,向法官聲稱其從外國回來,攜帶的是在外國購得奶粉,對新條例并不清楚。黎棟國稱,該名男子攜帶奶粉確是在外國攜帶返港,并不是在香港購買,但依然受新條例限制。他認為,新條例宣傳已足夠,希望全部旅客都理解且遵守香港的法律。
盡管目前個案僅為罰款5000港元,但最高50萬港元的罰款和兩年監(jiān)禁刑罰仍頗具震懾力。
罰款就算了,干嗎會坐牢——這是內(nèi)地網(wǎng)民的主要疑惑與不滿。但事實上,香港特區(qū)政府絕非針對“拖粉族”制定了所謂的“嚴刑酷法”。
根據(jù)香港《進出口(一般)規(guī)例》,目前有多種物品受到同樣的法律制約,包括紡織品、除害劑、指定藥劑產(chǎn)品及藥物、指定的5種中藥材、未加工鉆石、許多化學品等。任何未獲得出口許可證之人輸出這些物品,均可在定罪后被罰50萬港元和監(jiān)禁2年。
“配方粉”則通過這次的“修訂版”,即《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guī)例》,成為禁運物品“大家庭”中的最新成員。
值得一提的是,特區(qū)政府還曾研究過將奶粉定性為儲備商品,該提議最早由行政會議成員兼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提出。目前,香港僅有大米這一種貨品作為儲備商品被管制,若違反《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最高罰款為500萬港元和監(jiān)禁7年。
特區(qū)政府向香港立法會提交的參考資料證明了曾考慮將配方粉列為儲備商品的方案,但經(jīng)研究后認為“我們面對的主要問題是大量進口配方粉借水貨活動被帶離香港,以致供本地食用的個別牌子配方粉出現(xiàn)缺貨情況”,因此“現(xiàn)階段沒有需要管制進口和存貨水平,修改《進出口(一般)規(guī)例》對達到政策目標更為合適”。
內(nèi)地民眾可略感安慰的是,從目前5000港元罰款個案來看,法官對個人自用攜帶奶粉出境違例仍只是小懲大戒,50萬港元和2年牢獄之災恐怕還是針對水貨客集團的。
是否有違《基本法》與世貿(mào)條款
2月22日,特區(qū)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制訂《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guī)例》,該修訂規(guī)例同日在憲報刊登。2月27日,修訂規(guī)定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后審議的程序,并于3月1日起生效。
盡管港府通過合乎程序且最有效率的方式迅速推動了立法,但這一似乎有損香港“自由市場”美譽的法令仍舊受到了不少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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