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5 09:13:00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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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4日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根據(jù)當事人申請于3日發(fā)出訴前禁令裁定,責令被申請人中貿(mào)圣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在拍賣、預展及宣傳等活動中不得以公開發(fā)表、展覽、復制、發(fā)行、信息網(wǎng)絡傳播等方式實施侵害錢鐘書、楊季康(楊絳)夫婦及女兒錢某寫給時任某雜志總編輯的李某的涉案書信手稿著作權的行為。
“我們已經(jīng)撤拍了?!北本┍@嘘P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個禁令也不是針對我們公司,我們公司不愿再做評價?!蔽幢痪砣氪舜问录谋本┠撑馁u行的一名工作人員私下對此評論:“法院的訴前禁令裁定看似嚴厲,其實沒有打到實處,例如并未明確要求中貿(mào)圣佳撤拍。而且,禁令和楊絳的訴求好像并不一致,因為在拍賣的過程里并沒侵犯到著作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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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信札算不算隱私
“北京保利和北京傳是撤拍錢鐘書信札,并不是楊絳最主要的目的?!睂Ρ本┡馁u圈情況頗為了解的江先生(化名)表示,楊絳最希望的還是中貿(mào)圣佳最終撤拍,理由是“書信內(nèi)容涉及對一些文化名人的批評,這批書信一旦公開,很可能會引發(fā)爭議”。有業(yè)內(nèi)人士從北京保利本次春拍的拍賣圖錄上發(fā)現(xiàn)與錢鐘書有關的拍品有兩件,圖錄號分別為3547、3533,其中3547是兩封信札,3533是一封信札,認為內(nèi)容似乎未涉及過多的個人隱私。
“什么才算是名人隱私?”收藏名人信札的吳先生(化名)表示,名人信札拍賣多年來都在進行,“這么久以來,包括錢鐘書先生在內(nèi)不少名人的信札都在拍賣,此前也沒人因為隱私權這個問題喊停過。名人信札一直被我們當做文學體裁之一,出版的出版,發(fā)行的發(fā)行,學習的學習,研究的研究?!睂Υ?,也有法律人士在網(wǎng)上發(fā)表觀點,稱名人也應享受到保護隱私的權利,未經(jīng)同意拍賣名人信札確應禁止。
“如果法律上真的有問題,中貿(mào)圣佳不可能不搭理?!苯壬嬖V記者,“不過,一旦法律真的界定這個是違法的行為,那么證明以前對名人隱私權的保護不到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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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著作權與隱私權之爭
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的黃春海有段清晰的表述:“從物權的角度,收信人有錢鐘書方面來信原件的物權,包括以拍賣的方式處理的物權。不過前提是書信內(nèi)容不涉及隱私,書信內(nèi)容里也未明確限制不得發(fā)表。但如果書信內(nèi)容真的涉及到錢鐘書或者楊絳方面的隱私,則收信人將其拍賣有侵權問題。”
中央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拍賣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劉雙舟則明確指出:“書信作為文字作品,著作權屬于作者,即寫信人。拍賣活動的相關行為方在對信件進行處分的時候,未經(jīng)著作權人同意,不得對書信做著作權意義上的任何利用?!?/p>
@周大偉的微博對此說道:“不少法律大師都站出來說其中有侵權行為。寄出去的信件,所有權已經(jīng)屬于收信人。侵犯了錢鐘書的著作權嗎?如果不涉及出版印刷,似乎也談不上。如果信件被公開,侵犯了隱私權嗎?錢是個公眾人物,對公眾人物的隱私,法律常常又網(wǎng)開一面?!?/p>
隨之而來的疑問是,夫妻之間對信件的擁有權是否和夫妻財產(chǎn)權一樣各占一半?楊絳是否有權阻止對錢鐘書的信件的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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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法律法規(guī)存漏洞
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步林律師表示:“我認為,名人信札的收藏確實更多還是牽涉到隱私權的問題而不是著作權,而這件事情至今還未能有定論,最主要的原因是相關的法律存在漏洞,對個人隱私或者個人書信沒有明確的保護?!?/p>
“現(xiàn)行法律對這類型事件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北本┠撑馁u行負責人孫先生(化名)提出,拍賣行在整征集、預展、拍賣的過程中并不承擔審查著作權的義務,也不對作者負責,而僅對委托人負責,一旦有侵犯著作權的責任則由委托人承擔。拍賣行表示:“我們只是藝術品交易的中介機構,收取一定傭金,不應由我們承擔過多的風險?!?/p>
此外,也有行家從拍賣法的角度進行另一種解讀:“委托人只要擁有標的所有權(處分權)即可委托拍賣,這跟委托人有無著作權、是否與拍賣人約定沒有關系。而且,拍賣企業(yè)在預展中沒有必要對信件的內(nèi)容做出完全解讀,只要是按照拍賣法的規(guī)定展示拍賣標的、并提供相應的條件與資料(包括印制圖錄)就可以了。但法律并未做出展示到什么程度的規(guī)定,存在‘真空’領域?!?nbsp; (文/記者林琳、郭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