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和房管兩部門打“嘴仗” 鄭州市民賣房難
程先生最近一個多月被“系同一人”這幾個字折磨著。一個多月來,他因為房主更名的事兒奔波于房管部門和公安部門。
房管部門要求證明上必須有“系同一人”這幾個字,而公安部門則說他們開的證明上,不能寫這句話。至今,程先生仍無法為自家房本兒上的戶主更名。
【事件】
想將房主更名
苦于缺了一句話
程先生最初戶口在鄭州市馬寨村。2009年,程先生準(zhǔn)備結(jié)婚時,父親在優(yōu)勝南路東三街附近,給他買了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
開發(fā)商告訴程先生,買房子可以贈送戶口,于是,他就有了一個同姓但不同名、身份證號也不一致的新戶口,而他的新房房主一欄,則寫上了他的這個新名字。
今年6月,他到轄區(qū)大石橋派出所將買房時贈送的戶口注銷,之后,程先生想把房子賣了。但因為戶主一欄寫的是已被注銷的戶口的名字,當(dāng)他到房管局咨詢時,工作人員稱必須要公安部門開具證明,證明這兩人系同一人。
隨即,他就到轄區(qū)派出所,說明情況后,戶籍民警開了一個證明:“原有我轄區(qū)居民程某與程某某系雙重戶口,現(xiàn)我所于2015年5月21日已刪除程某的戶口?!?/font>
程先生跑到房管部門,卻碰了壁。“說必須寫上‘系同一人’這四個字?!泵窬硎?,證明上不能寫“系同一人”,“她說從來沒寫過。”
就這樣,他在兩個部門之間來回奔波,“來回幾十次了,現(xiàn)在真不知道該咋辦了!”
【陪辦】
公安部門:
不能寫“系同一人”
9月9日上午,在大石橋派出所戶籍室,程先生說明來意后,當(dāng)班戶籍民警表示,對于雙重戶口的市民,注銷一個戶口后,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全都這么開,是統(tǒng)一格式,該證明能表示兩個戶口是同一個人,但就是不能寫“系同一人”這句話。該民警說,這個統(tǒng)一格式,是鄭州市公安局召開全市大會時要求的。
而對于房管部門所說的證明上只寫雙重戶口,并不表示是同一人的說法,另一位民警稱,雙重戶口就是一個人有兩個戶口。
那為何就不能寫明“系同一人”?該民警表示,“這個叫雙戶口,不能叫同一人。”
大石橋派出所戶籍民警表示,程先生遇到的問題,歸根結(jié)底還是房管部門在摳字眼兒?!拔覀冇X得能證明,他們覺得不能證明,那就需要兩個上級部門溝通了?!?/font>
房管部門:
必須寫明“系同一人”
9月9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和程先生一起來到鄭州市房管局辦事大廳的窗口咨詢,初始登記科一工作人員說,持雙重戶口的市民前來辦理業(yè)務(wù),必須拿有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且證明上必須寫明“系雙重戶口,系同一人”。
而房管部門之所以這么要求,是出于安全考慮。她說,之前曾有人拿假材料來辦業(yè)務(wù),如果沒有公安機(jī)關(guān)開的證明,“依據(jù)什么給老百姓辦,誰承擔(dān)責(zé)任?”
至于程先生現(xiàn)在的困惑,該工作人員表示無能為力,“這個事兒我們還在協(xié)商,他們有他們的說法,我們也有我們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