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5 07:28:0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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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華社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近日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調研時強調,中央和國家機關要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上當表率、作示范,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決查處那些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干部,形成有力震懾,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王岐山強調,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牛鼻子”。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要狠抓改進作風、嚴明紀律、懲治腐敗,在黨的建設中發(fā)揮帶頭作用。要堅持鞏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不斷凝聚黨心民心。作風背后反映的是紀律問題。國有國法,黨有黨規(guī),管黨治黨靠的是鐵的紀律。要嚴明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jīng)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強化黨員干部的組織意識和紀律觀念。要加強對反腐敗工作的統(tǒng)一領導,堅決查處那些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干部,形成有力震懾,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王岐山指出,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委(黨組)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在落實責任,根本在敢于擔當,要聯(lián)系實際拿出具體措施,形成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作為黨中央派出機構,首先要抓好自身黨風廉政建設,當好排頭兵,為全國各級機關黨委樹立榜樣,把機關的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堅強戰(zhàn)斗堡壘。
王岐山要求,中央直屬機關紀工委、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要聚焦中心任務,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jiān)督責任。抓好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的落實,實現(xiàn)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清理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摸清底數(shù),提出分類處置意見。
解讀
反腐需“第一責任人”落實
中央黨校報刊社社長兼總編輯謝春濤指出,王岐山提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牛鼻子”,讓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的定位更加清晰。
謝春濤指出,對于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說,除了抓好相應工作外,廉政建設是其重要職責。盡管這一職責的落實比較復雜,但明確職責是首要的。無數(shù)腐敗案例已經(jīng)證明,腐敗嚴重的地方,肯定跟各級黨組織,主要領導這方面職責盡職不夠有關。比如,制度建設上的漏洞、領導的分工、權力的運行、權力的監(jiān)督和制約……反腐是多方面的,但明確甚至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這方面的責任是重中之重。畢竟所有工作是需要人去執(zhí)行的。從教育、到編織“籠子”再到發(fā)現(xiàn)腐敗的線索等,都需要“第一責任人”拿出具體措施,去具體推動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