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08:04:00 來源:南方都市報
網(wǎng)友評論0條 查看全文(共1頁)
今年1月,男子梁某因與家人發(fā)生矛盾,賭氣未帶分文外出,并帶“小三”入住某高級酒店。吳某在消費了5837元后久久無法結賬,酒店報警。
“小三”見狀離去,妻子得知是與“小三”共餐,拒不到場付賬。梁某最終被警方帶走,近日被海珠區(q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梁某在派出所交代,他因與家人吵架后,故意不帶錢到酒店進行高額消費,以發(fā)泄情緒。經過教育,梁某意識到錯誤,悔不當初。據(jù)悉,梁某是一家物業(yè)公司的股東?!。ㄓ浾?吳筍林、通訊員海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