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30 08:23:00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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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友分手后,男子韓某執(zhí)意要索回之前為對方花費的5000元。索要無果后竟起殺心,開車撞擊前女友乘坐的電動車,致對方和騎車人受傷。近日,順義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某有期徒刑10年。
34歲的葉某與韓某曾是男女朋友。去年8月19日,韓某讓葉某歸還交往期間給她買衣服、請吃飯花的5000元,并稱如不還錢就殺死對方。葉某拒絕后聯(lián)系表妹孫某,希望對方和韓某談談。
當天11點多,孫某將韓某約到葉某單位外面。韓某仍堅稱不給錢就撞死葉某,孫某于是報警。警察調(diào)查后,韓某同意不鬧事。但當天下午5點多,他駕車恰巧遇見葉某的男同事騎著電動自行車載著她下班,心情一下又激動起來,再次萌生了殺人的念頭。韓某駕車從機動車道轉(zhuǎn)進自行車道,在距葉某二三十米遠的距離,踩油門朝電動車撞去,致葉某和男同事受傷。后韓某駕車逃離,在一個岔口被一輛汽車追上。
庭審中,韓某辯稱不是故意撞人。但法院認為,韓某撞向葉某二人且未采取制動措施,撞人后繼續(xù)推行電動車并逃離現(xiàn)場,足以證實其故意殺人,但犯罪未遂,可從輕處罰。(記者 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