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5 06:39:00 來源: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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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明年1月1日實施
坐地鐵吃東西最高罰款200元
隨著地鐵即將開通,“地鐵里能不能吃東西?”爭議越發(fā)強烈。昨日,鄭州市政府公布了第209號政府令——《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答案是:不可以。如果忍不住吃了咋辦?罰款!最高罰款200元。辦法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充氣氣球不能上地鐵
乘坐地鐵,有哪些物品不能攜帶呢?有一樣東西,大家可能想不到,那就是充氣氣球。
此外,除有識別標志的服務犬,如導盲犬外,動物不能坐地鐵;易污損設施、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和尖銳的物品;重量、體積、長度超過規(guī)定的物品均不能上車。
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車,但可折疊自行車除外。
穿輪滑鞋上地鐵可能被罰款
抽煙、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大家都知道,在地鐵里還有啥不能干呢?吃東西、亂噴小,而且要注意,不能穿輪滑鞋上車。
在車站內(nèi)擅自停放車輛、堆放雜物,玩滑板、輪滑、騎獨輪車等,可由交通部門責令改正,勸離出站,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此外,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在列車車廂內(nèi)進食、踩踏座席、追逐打鬧,甚至大聲喧嘩都可能被處罰。
向軌道投擲物品可處500元罰款
非緊急狀態(tài)下動用應急或者安全裝置;在軌道上放置、丟棄障礙物,向列車、軌道、接觸網(wǎng)等地鐵設施投擲物品,很可能會影響地鐵運營安全,按照辦法規(guī)定,可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此外,故意干擾城市軌道交通通訊頻率;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等區(qū)域;攀爬圍墻、欄桿、護網(wǎng)、閘機、列車、安全門、屏蔽門等;強行上下車,點燃明火;阻擋車門、屏蔽門、安全門的正常開啟或者關閉都將被處罰。
先搶救傷者后處理事故
如遇節(jié)假日或者大型活動,客流量急速上升,導致地鐵運營癱瘓,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增加運力,疏導乘客,嚴重影響運營秩序或者可能危及運營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并可以采取控制客流的臨時措施。
若遇自然災害、惡劣天氣,地鐵無法正常運營時,地鐵可能將暫停線路運營或者部分路段運營,暫停運營將及時公告。
如地鐵中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運營單位將按照先搶救傷者、后處理事故的原則,組織搶救傷者,及時排除障礙,盡快恢復正常運行。
逃票要處全程票價5倍罰款
軌道交通因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運行的,乘客有權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持有效車票要求運營單位按照購票金額退還票款,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兌付。
如果地鐵運營公司服務狀況令人不滿意,乘客也可以投訴。運營單位應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答復。
若乘客無票,或持無效車票、冒用他人優(yōu)惠乘車證件乘車,被發(fā)現(xiàn)者將按照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并處以全程票價5倍以下罰款。
喝醉了可能被勸阻進站
遇到火災,市民也不要怕。地鐵站內(nèi)設置報警、滅火、逃生、緊急疏散照明、救援、防爆、防毒、防汛等器材和設備。地鐵要制定火災、水災、地震、停電、衛(wèi)生防疫、反恐、防爆等專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另外,精神病患者、智障者、學齡前兒童應當在健康成人的陪護下進站乘車。運營單位有權勸阻醉酒者和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傳染病患者進站乘車。(鄭州晚報記者 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