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副總醉駕撞死人 保安隊長來頂包
事故發(fā)生后交警趕到現場調查
深夜,一輛轎車行駛到昆明市經開區(qū)林溪路春溪大廈路口時撞上一輛人力三輪車,導致三輪車司機當場身亡。讓交警感到蹊蹺的是,“肇事司機”相當配合調查,可回答的問題卻十分含糊、漏洞百出。
“經開區(qū)林溪路春溪大廈路口,一輛轎車撞到一名行人,人可能死亡……”1月27日深夜11點,呈貢交警大隊指揮室接到報警,值班交警趕到現場看到路邊停著一輛“桑塔納”牌小轎車,車頭有明顯撞擦痕跡,車左后側路面上躺著一名男子,經查已無生命體征;轎車前方44.4米處停著一輛無號牌人力三輪車,車尾有明顯撞擦痕跡。
交警在現場調查時,一名自稱尤某的男子說他是轎車司機,事故發(fā)生時車上只有他一人。但交警發(fā)現,尤某對事故發(fā)生經過的陳述與交警現場勘查實際情況有出入:三輪車和轎車明明是同向行駛,可尤某卻說,三輪車是從路口拐進來的。
隨后,交警反復比對監(jiān)控設備拍下的視頻發(fā)現,尤某體態(tài)特征不符合事發(fā)時轎車的駕駛人特征,肇事司機是一名身材肥胖、有油肚、短發(fā)、身高1米6至1米7之間的男子。該男子在交警到達現場前,往事故現場北側路口方向步行離開,與其一同離開的還有一名駕駛另一輛轎車的戴眼鏡男子。而尤某偏瘦,顯然沒有那么胖。
交警將排查范圍不斷擴大,在離事故現場以北約50米處春溪大廈旁保安崗亭查獲滿口酒氣的李某、徐某。通過比對監(jiān)控錄像畫面發(fā)現李某有重大嫌疑,于是將李某、徐某帶至醫(yī)院抽取血樣。
經過訊問,李某終于說出了實話:他是一家保安公司的副總,事發(fā)當晚他喝了酒。事故發(fā)生后,他打電話叫來公司另一位副總徐某商量怎么辦?為掩蓋其醉駕的行為,又打電話喊來公司保安大隊長尤某,讓尤某為他頂包。
案件真相大白后,呈貢交警大隊刑事拘留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李某、涉嫌包庇罪的尤某和徐某;2月4日向呈貢區(qū)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經呈貢區(qū)檢察院審查后,李某被批準逮捕,尤某、徐某變更為取保候審。
云報全媒體記者何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