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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4日 08:25
來源:東方今報
銀行卡里突然多了20萬元,離奇的是,持卡人和匯款人并不相識,為了拿回這筆錢,匯款人把持卡人起訴到了法院,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卻發(fā)現(xiàn)疑云重重。昨天上午,鄭州市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東方今報記者 沈春梅 通訊員 馮海明 胡忠宇
【起因】
20萬元錯存到陌生人的卡上?
2012年3月23日,張宇委托朋友大衛(wèi)到滎陽一家銀行存款。當天下午,大衛(wèi)帶著張宇給的一張銀行卡來到銀行,告訴銀行工作人員要將20萬元存入該銀行卡。
監(jiān)控錄像顯示:辦理業(yè)務期間,銀行工作人員兩次提示大衛(wèi),20萬元是不是要存入王峰的卡中,因為銀行卡顯示,持卡人名字是王峰。大衛(wèi)沒有表示異議,辦完存款后,按照銀行要求在存款憑條上簽名確認。
張宇說,存款當天下午5時左右,他發(fā)現(xiàn)把錢存錯了卡,于是和大衛(wèi)一起趕到銀行,銀行表示需要和持卡人王峰聯(lián)系,只有王峰同意了才能退錢。
“王峰說不認識我,要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睆堄钣谑菆缶轿戳?,建議到法院起訴。張宇于是把王峰、存款銀行起訴到滎陽市人民法院,認為銀行未按照存款實名制原則和程序辦理存款業(yè)務,要求兩者返還不當?shù)美?0萬元。
錢存錯了,返還便是,但滎陽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發(fā)現(xiàn)案情遠沒這么簡單。
【疑云】 他為何會有陌生人的銀行卡?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銀行辦理大額代理存款,只需要核對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并不需要核對卡主身份證?!便y行表示,他們并無違規(guī)之處。
卡主王峰則稱,不存在錯誤存款問題,張宇向他的卡上存入20萬元,是因為銀行在催他還款,并且這筆錢已經(jīng)被銀行及時劃走,王峰也沒獲利。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張宇和王峰是舊相識還是陌生人?
一審法院查明:2011年3月,經(jīng)王峰同意,王峰的姐姐王莎莎以王峰的名義在銀行貸款20萬元,當時給銀行留下了王峰的手機號,并辦理了網(wǎng)上銀行業(yè)務,王峰收到銀行發(fā)出的信息后再轉(zhuǎn)發(fā)給王莎莎。2012年3月17日,貸款到期后,銀行給王峰發(fā)催收信息,王峰將該信息轉(zhuǎn)發(fā)給了王莎莎。之后,王莎莎向另外一人張某催款,張某與張宇聯(lián)系后,2012年3月23日下午,張宇通過大衛(wèi)向該銀行卡上存款20萬元。當天,銀行劃扣了這筆貸款。
【審理】 誤存不成立 擔保也不成立
如果王峰和張宇不相識,那么王峰的銀行卡怎么會在張宇手中?張宇表示,銀行卡是王莎莎向他借款時留下做擔保用的,存款時他拿錯了銀行卡。
通話記錄顯示,王莎莎和張宇之間曾有聯(lián)系。遺憾的是,存款后第二天,也就是2012年3月24日,王莎莎就服毒自殺了。
一審法院認為,銀行在辦理上述存款業(yè)務時已盡到告知義務,存款人大衛(wèi)并未提出異議,并且銀行也沒有在該筆存款業(yè)務中受益,因此張宇起訴銀行返還不當?shù)美睦碛刹荒艹闪?。庭審中,張宇和王峰都表示訴前不相識,銀行卡的交易明細顯示,貸款期間,王峰的銀行卡有償還貸款利息的義務,但沒有擔保原告?zhèn)鶆盏挠囝~。法院認為,張宇所說,銀行卡是王莎莎做擔保用的,這種說法不成立。并且,在存款時,大衛(wèi)知道了持卡人是王峰后也沒有停止存款。
最終,一審判決認定,張宇誤存理由不成立,駁回訴訟請求。張宇不服一審判決遂上訴。
昨天上午,鄭州市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張宇堅持銀行卡是王莎莎向他借款時做擔保用的,他一時疏忽拿錯了卡,而王莎莎用弟弟名義貸款的事實是王峰編出來的。而王峰一方則表示,那張卡上只有一千多元錢,怎么能起擔保作用?
本案將擇日宣判(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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