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城市居民月收入低于1080元可申請免費法律援助
河南日報訊(記者董 娉 通訊員徐 蘇)5月1日,記者從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獲悉,鄭州再次放寬經濟困難標準,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即日起,城市居民月收入低于1080元或農村居民年收入低于11050元的,都可申請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
據了解,此次鄭州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調整為:城市居民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起點、農村居民以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為起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城鄉(xiāng)統(tǒng)一經濟困難標準。此外,農民工討要工資等案件可以開辟綠色通道,不再審查經濟條件。
今年,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還將新建50個法律援助受理點,將法律援助服務向村(居)延伸,方便受援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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