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辦公廳與國務院辦公廳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重大事項的規(guī)定》,明確把配偶、子女出國、境外定居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應當報告的事項之一。
新版《關于黨員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發(fā)布。
國家預防腐敗局發(fā)布《2010年工作要點》,這是在該局成立三年后,首次將監(jiān)管“裸官”作為工作重點提出。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由中共中央頒布施行;3月底,中共中央制度反腐“再出重拳”,連續(xù)發(fā)布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中辦、國辦印發(fā)新版《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以及《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中紀委、中組部下發(fā)通知督辦。
廣東省委2012年1號文件出臺,規(guī)定“裸官”原則上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的領導職務。這是廣東在全國率先對裸官任職作出限制性規(guī)定。
中紀委強勢發(fā)力,將嚴管“裸官”放入明確目標。在幾輪中央巡視工作中展開抽查核實工作。多個省級紀檢部門在省內巡視工作中,亦將巡查對象是否屬于“裸官”列入必查項目。
中共中央印發(fā)《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提出對“裸官”的要求是“不得列入考察對象”。
中央第八巡視組向廣東省反饋巡視情況,提及廣東“一些地方‘裸官’問題突出”。廣東開始治理“裸官”。
解讀
“裸官”為啥易成貪官 犧牲我一個,幸福一家人
“裸官”并不等于貪官,但兩者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5月26日,“裸官”一詞的首創(chuàng)者,民盟中央委員、蕪湖市政協(xié)常委周蓬安表示,“裸官”較一般官員更容易成為貪官,理由有四:
一是“裸官”親屬移居境外后,龐大的開支僅靠官員工資肯定供不起,因此需要吃“夜草”;二是“裸官”遠離配偶,更易包養(yǎng)情婦、情夫,而包養(yǎng)情婦、情夫的官員,不是貪官幾乎沒有可能;三是“裸官”因為一人在國內,將貪腐的資金轉移境外感到更安全,也更容易操作;四是即使遭到查處也沒有被抄得傾家蕩產,最終“犧牲我一個,幸福一家人”,少了這份后顧之憂后,腐敗起來就更加肆無忌憚。
近年來,貪腐案發(fā)官員中“裸官”比例飆升。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云南省原省委書記高嚴、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盧萬里、陜西省原政協(xié)副主席龐家鈺、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長周金伙等貪官皆為“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