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今天上午,房祖名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根據(jù)法院判決,房祖名將于2月13日獲釋,可以回家過羊年春節(jié)。
房祖名于去年8月14日因涉毒被捕,因為偵查需時,截至1月9日,他被拘留已達(dá)148天。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房祖名剩下的刑期僅余35天。
今年除夕是2月18日,這也意味著“龍?zhí)印笨梢杂诖汗?jié)前回家,與父親成龍和母親林鳳嬌過年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