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朋友被紀委帶走后,所有公司材料送不進去,合同不讓簽,銀行貸款到期也沒法簽,企業(yè)就死掉了。當年國美黃光裕有影響力,進去后還有點辦法。其他人就沒那么幸運了。企業(yè)家出事后,畢竟還只是嫌疑人,公司怎么辦,應有明確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