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8點多,南京市江寧區(qū)文鼎廣場某賓館有女子報警稱,說被強奸了。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雙方通過陌陌認(rèn)識,約好5000元開房,不料男子最后只愿意付200元,女子于是報警。
女子自稱叫麗麗,山東人,最近來南京旅游。無聊時在陌陌上認(rèn)識了一名男子,男子稱5000元直接去開房,麗麗答應(yīng)了。
對此,男子李某也并不否認(rèn)。
李某表示,昨天晚上和她通過交友軟件陌陌認(rèn)識的,看她很漂亮,就想約她出來開房。昨天晚上沒有成功,今天下午把她約出來的,跟她說5000塊錢直接去開房,麗麗也同意了。
但完事之后,李某卻突然反悔,不愿意付5000元,只愿意給麗麗200元。麗麗于是報警說自己被強奸了。
目前,事情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民警也提醒大家,可以通過聊天軟件交友,但千萬不能用聊天軟件賣淫嫖娼,否則將承擔(dān)法律的嚴(yán)懲。
南京江寧高新園派出所民警朱鵬飛提醒廣大市民,特別是一些年輕的男女,用一些聊天軟件是可以的,但不可以用在歪處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