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訊 明日(11月8日),鄭州市2012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昨日,鄭州市公務員局發(fā)出通知,考生必須本人現(xiàn)場進行面試資格確認,不得他人代替,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據(jù)悉,11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至下午6:00為具體的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地點為鄭州市勞動保障培訓就業(yè)指導中心6樓會議室(鄭州市隴海西路55號)。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必須本人到指定的地點當面進行面試資格確認,不得他人代替。
需提醒的是,考生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時,須提供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還須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我省招募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鄭州市鄉(xiāng)鎮(zhèn)機關定向招考職位的,還須提交本人相應的服務證書(大學生村干部需查看省轄市委、縣委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等。
請注意,考生證件和有關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將按規(guī)定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本人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對考生自動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等額依次遞補。(記者 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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