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嵩 圖
經(jīng)過近3年的調研、論證、起草,《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辦法(修訂草案)》)初審修改稿昨日正式出爐,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辦法(修訂草案)》有不少新增和修改的內容,對學校建設、大班額、收費等教育熱點問題的解決都提出了明確規(guī)定和具體要求。譬如,九年制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借讀費、教科書費;公辦學校要公布接收學生情況;舊城區(qū)改造須同步規(guī)劃、建設、交付學校;5年之內消除大班額,不達標且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處分直接責任人。
【背景】
歷時3年起草新《辦法(修訂草案)》
根據(jù)1984年4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下簡稱《義務教育法》),我省于1986年10月公布施行了《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006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義務教育法》進行了全面修訂,進一步明確了義務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和義務性,同時對義務教育經(jīng)費保障、管理體制、均衡發(fā)展、素質教育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guī)定。
“我省現(xiàn)在施行的《辦法》是1995年10月根據(jù)河南義務教育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修訂過的?!笔〗逃龔d廳長王艷玲表示,我省現(xiàn)行的《辦法》與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對《辦法》進行全面修訂。
王艷玲介紹,從2010年起,省教育廳著手開展《辦法(修訂草案)》的起草工作,近3年來,多次赴基層調研、論證,與省轄市、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人、學校校長、教師座談,并在網(wǎng)上全文刊登征求意見稿,廣泛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今年8月31日,省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辦法(修訂草案)》。
【變化】
義務教育不收借讀費、教科書費
《辦法(修訂草案)》明確,義務教育是全省適齡兒童必須接受的教育,各級人民政府必須予以保障。實施義務教育,除了以前規(guī)定的不收取學生的學費、雜費之外,還不能收取借讀費和教科書費。
在實施方面,新增3條要求:省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義務教育的實施工作,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xié)助政府做好義務教育實施工作,實施義務教育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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