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3日,“營改增”實施后第一個工作日,深圳市二手房交易首張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在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順利開出。
5月1日起,營改增(營業(yè)稅改增值稅)全面實施,個人房產交易涉及的“營改增”受到關注。5月3日,“營改增”實施后第一個工作日,深圳市二手房交易首張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在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順利開出。
3日9時,深圳市民黃先生來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辦理好相關手續(xù)后,順利開出第一張二手房交易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據了解,黃先生轉讓房產行為,營改增前應繳納營業(yè)稅24497.35元,營改增后繳納增值稅23330.81元,少繳稅款1166.54元,稅負下降。由于須繳納的增值稅減少,隨增值稅附征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相應減少。
深圳市地稅局稅務一處副處長廖曉東稱,一般而言,營改增后試點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個人出租不動產的稅負略有減輕。
以個人轉讓購買未滿2年住房為例,如該套住房的成交價格為500萬元,過去按5%稅率全額征收營業(yè)稅,計稅公式為500乘以5%,需要交營業(yè)稅25萬元;改為增值稅后雖然稅率還是5%,但計稅公式變?yōu)?00除以(1+5%)后再乘以5%,需要交增值稅23.81萬元,少交稅1.19萬元,稅負下降為4.76%。(記者 李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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