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10日電,蹲馬步、毆打、往身上澆開水,這些極度惡劣的行為,竟是云南省建水縣5個小學三年級學生對同學的欺凌。更為揪心的是,這樣的傷害行為幾天后才被他人發(fā)現(xiàn)。
12月10日電,蹲馬步、毆打、往身上澆開水,這些極度惡劣的行為,竟是云南省建水縣5個小學三年級學生對同學的欺凌。更為揪心的是,這樣的傷害行為幾天后才被他人發(fā)現(xiàn)。
近年來,中小學校園欺凌事件頻繁發(fā)生,呈施害者低齡化、施害行為暴力化、手段多樣化等特點。面對校園欺凌,必須止惡于微。守護孩子的身心安全、防止類似事件發(fā)生,應當成為全社會共同的關注,也是各部門、各層面亟待強化的責任。
止惡于微,就是各方高度重視校園欺凌的苗頭,勇于保護每一個學生。校園欺凌的本質(zhì)是恃強凌弱,許多受害者面對欺凌不敢反抗、不敢求助、不敢報警,換來的是變本加厲的傷害。惡行有恃無恐,微小的苗頭最終可能會釀成犯罪。建水這起欺凌事件中,第二個受害的孩子就是被認為“軟弱”而遭遇暴行。
止惡于微,要讓保護顯露鋒芒。鋒芒不是以暴制暴、以牙還牙,不是不顧后果的沖動,而是要長出保護孩子的“牙齒”。讓受到欺凌的學生敢于向老師、向家長、向警察求助,把自己的遭遇大聲說出來。
止惡于微來自父母的關心。家長必須明確:安全是基本底線,尊嚴是人格脊梁,教育孩子與人為善和培養(yǎng)孩子的自尊自強同樣重要,一味忍讓不能獲取同情與尊重,反而會將自己置于更加危險的境地,更別提維護尊嚴。
止惡于微來自老師的堅定。在一些校園欺凌事件中,個別學校管理者、教師消極應對求助,甚至采取息事寧人的做法,這種漠然實質(zhì)上助長了欺凌。學校管理者和老師必須告知學生“欺凌是一種違法行為”,堅決構(gòu)筑好防治校園欺凌的第一道防線。
止惡于微來自司法的剛性。公安、檢察機關、教育部門等要建立好預防校園欺凌干預平臺,控制和干預欺凌發(fā)生鏈條中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根據(jù)性質(zhì)和傷害程度做出相應處理,用司法的剛性塑造善良的韌性。
對欺凌者的縱容就是對被欺凌者的傷害。全社會都應知曉并謹記:每個人都可能成為那個被害者,在欺凌行為發(fā)生時,如果人人都能及時站出來,不逃避不回避,讓尊嚴點亮尊嚴,讓善良守護善良,孩子們的世界才能遠離暴力和傷害。
原標題:云南小學生被同學毆打澆開水,新華時評:必須止惡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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