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蔣宇飛)11月3日,省高院制定下發(fā)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審判工作中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提供無障礙服務、加大維權保障力度、方便殘疾人訴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方面,對在審判工作中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作了明確要求。
《意見》規(guī)定,在立案大廳、審判法庭等處建立無障礙通道,設置殘疾人服務設施及明顯的引導標示,方便殘疾人通行;對于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殘疾人,可以口頭起訴,由法院記入筆錄或者提供代寫訴狀服務;為視力殘疾人、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等提供語音、文字提示或聯(lián)系聘請輔助人員,提供信息無障礙服務。
《意見》特別強調,要依法嚴厲懲處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殘疾人勞動、操縱利用殘疾兒童行竊、行乞等侵害殘疾人權益的犯罪,切實保護殘疾人的人身安全,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另外,要求加大維權保障力度,開辟殘疾人訴訟綠色通道,對涉及殘疾人權益保護的案件優(yōu)先立案、優(yōu)先審理、優(yōu)先執(zhí)行;在審判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關單位存在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的,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通報情況并發(fā)出司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