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審理。糯康等6名上訴人再次當庭翻供,糯康否認自己組織、策劃、綁架、槍殺中國船員的犯罪事實。審判長宣布休庭后合議庭進行評議,案件將擇期宣判。11月6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糯康被依法判處死刑,其他5人被判處死刑至有期徒刑8年等刑罰,6人提出上訴。
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襲,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經(jīng)過中國公安機關和泰國、緬甸的聯(lián)合調查發(fā)現(xiàn),緬甸毒梟糯康為主犯,泰國個別軍人也涉案。泰國遂成立專案調查組進行調查,然后由清萊府法院進行審理。12月中旬,《環(huán)球時報》記者赴清萊府法院采訪案件審理情況,清萊府法院院長頌猜表示,該法院已經(jīng)完成了第一次案件審理,將把泰國少數(shù)軍人涉案部分單獨立案、發(fā)回清萊府檢察院,由檢察院交警方繼續(xù)調查,然后由檢察院決定是否提起公訴。12月20日,《環(huán)球時報》記者從清萊府法院了解到,該案件將于12月21日或24日由清萊府法院送交清萊府檢察院,啟動下一步程序。
頌猜介紹說,該案件于2012年9月由清萊府檢察院提起公訴,并向法院提交了案件卷宗。隨后,清萊府法院進行了4次庭審,11月22日進行了宣判,判決書認為遇害13名中國船員中的一人是被泰國執(zhí)行任務士兵的槍支射擊后死亡,其余12人是被糯康團伙殺害。而下一階段的核心是:涉案士兵是否正常執(zhí)行緝毒任務、是否合法使用武器。如果是合法行為,檢察院將決定不起訴;如果存在過失或者故意殺人行為,將提起公訴、由法院進行審理。
當記者問起對于涉案軍人的調查審理這一循環(huán)需要多長時間時,頌猜說:“此階段時間沒有具體規(guī)定,取決于警方負責人是否加以督促?!睋?jù)《環(huán)球時報》記者了解,根據(jù)泰國法律,湄公河案件的追訴期為20年。但是,記者接觸到的一些中國船員提出質疑:泰國警方和軍方是否會故意拖延或設法為涉案軍人洗脫罪名。即使提起公訴,對涉案軍人的審理,是交由清萊府地方法院還是軍事法庭也將影響審理結果。頌猜告訴記者,在地方法院審理,如果不服判決,可以申訴,而在軍事法庭審理,則沒有上訴權,一審定案。(環(huán)球時報駐泰國特約記者張月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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