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tǒng)李明博卸任僅9天,就因此前購買內(nèi)谷洞私宅地皮案和對普通民眾的非法監(jiān)察遭到市民團體和電視臺勞工組織的舉報和起訴。
韓國市民團體“參與連帶”5日以涉嫌違反《特殊經(jīng)濟犯罪加重處罰法》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舉報了李明博。參與連帶在舉報材料中稱,李明博指示前青瓦臺警護處處長金仁鐘、前青瓦臺警護處行政官金泰煥等在購買用于建造李明博私宅的地皮過程中瀆職,給國家造成了損失,或者至少在接受相關(guān)報告后提供了幫助。
該團體表示,李明博以兒子李時炯的名義購買地皮違反了房地產(chǎn)實名交易制。此外,該組織還稱,李時炯為了購買地皮向李明博的胞兄李相恩借來的6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43.5萬元)有可能是李明博贈與給兒子的資金,因此增加了李明博違反稅法的舉報內(nèi)容。
另外,韓國全國媒體勞工組織的YTN(新聞電視頻道)支部當天向檢方舉報和起訴了李明博,稱李明博對普通民眾進行非法監(jiān)察,在職期間濫用職權(quán)等。除李明博外,YTN支部還舉報和起訴了韓國前放送通信委員會委員長崔時仲、法務部部長權(quán)在珍、前國務總理室次長樸永俊、前青瓦臺雇傭勞資秘書官李永縞等4人,并針對李明博等上述5人提出了要求每人賠償2000萬韓元、共計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7.25萬元)的訴訟。(人民網(wǎng)首爾3月5日電/記者 孫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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