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合肥8月29日電 26日,安徽碭山發(fā)生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事故導致10人死亡,5人受傷。事故發(fā)生后,網民于和玉在微博上發(fā)布“事故造成16人死亡的虛假信息,被碭山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29日下午16.48分,安徽宿州碭山公安在線官方微博發(fā)消息稱,原文如下:各位網民:2013年8月29日下午,我局認為對于和玉因發(fā)帖與事實不符做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不妥,現(xiàn)已撤銷對其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已對被拘留人員及其家屬表示歉意,在此也特向各位網民表示歉意,請予諒解。碭山縣公安局。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網絡一片嘩然,有網友評價認為。知錯必改,善莫大焉。具有強制力的公權力加之于普通民眾,往往會影響甚至改變其一生,用之應慎之又慎,慎之再慎。謝謝。還有網友評價認為,第一次見行政部門道歉!值得鼓勵。也有網友評價認為,雖然之前的決定嚴重錯誤,但是知錯就改,不逞強,這是政府部門巨大的進步,無論如何得表揚一下。
也有持反對意見的網友認為,知錯就改雖然可以降低過錯,但也要追究問題發(fā)生的原因,為什么公權力如此濫用: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中新社記者19時50分致電碭山縣公安局,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說,領導已下班謝絕采訪為由,掛斷了電話。
記者注意到,從碭山縣公安在線發(fā)布微博三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內已被轉發(fā)了3906次,評論1836次。(記者 成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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