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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3月29日電 據(jù)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分別以涉嫌組織、領(lǐng)導(dǎo)、參加恐怖組織罪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準逮捕昆明“3.01”爆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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