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17日通過兩份決議,決定繼續(xù)對塔利班和“基地”組織分別進行制裁。
安理會當天下午就恐怖主義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的威脅舉行會議,并分別通過決議,決定所有國家均應對“基地”組織以及塔利班有關的個人、團體、企業(yè)和實體分別進行制裁,制裁措施包括凍結資產、限制旅行和武器禁運。
這兩份決議同時再次鼓勵各會員國向安理會的相關制裁委員會提交以任何形式參與或支持“基地”組織和塔利班活動的個人、團體、企業(yè)和實體的名字,以供列入制裁名單。
安理會1999年通過第1267號決議,成立聯合國安理會制裁“基地”組織和塔利班委員會,在這一制裁機制下,“基地”組織和塔利班的制裁目標被列入同一個制裁名單。2011年6月17日,安理會通過兩份決議,決定對塔利班和“基地”組織分別進行制裁,意味著聯合國此后將區(qū)別對待這兩個組織。 (記者 林瓊 危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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