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遲夙生連續(xù)第九年建議賣淫合法化,她建議刪除《刑法》第358條中關于“組織他人賣淫”的處罰規(guī)定,但保留對“強迫他人賣淫”者的處罰;修改第359條,將“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加上“未經(jīng)許可”四字。(2012年3月11日正義網(wǎng))
贊揚遲夙生代表的執(zhí)著,反對她關于賣淫合法化的建議。筆者認為賣淫合法化是在向失政、懶政官員妥協(xié),并在為他們的不作為合法化。
根據(jù)媒體的報道,大部分失足婦女走上賣淫的道路是因為貧窮。記憶猶新的是,2006年2月,《南方周末》媒體還報道了鄉(xiāng)村女教師徐萍在天涯、網(wǎng)易、碧海銀沙等論壇上發(fā)帖,講述了自己“周一到周五是天使,周六到周日是魔鬼”的賣淫經(jīng)歷;2007年1月,《海峽都市報》報道了43歲的張貝接受嫖客邢甲紅200元包夜,雙方在性交易過程中產(chǎn)生沖突,張貝被毆致死的新聞。事后警察了解,女張貝從事賣淫活動1年余,其主要收入用于泉州一大學念書的女兒和尚在念小學的兒子。2010年7月,《三秦都市報 》報道,西安警方,在北郊勞務市場附抓獲涉嫌賣淫嫖娼54人。一名32歲的賣淫女稱“家里窮,沒錢供孩子上學,沒錢蓋房子,我這樣做掙錢,我也不容易?!鳖愃七@樣的新聞內(nèi)容基本是,女主人公原本一良家女子,突遭家庭變故,萬般無奈只好賣身謀生。
如果失足婦女所在地的官員能夠結合實際,認真深化農(nóng)村改革,加大農(nóng)業(yè)產(chǎn)業(yè)化的步伐,加快項目引進,就地轉移勞動力,使群眾就近或在當?shù)鼐蜆I(yè),哪會有人為了經(jīng)濟再出賣肉體?即便是群眾沒有脫貧致富,如果不分群體和階層,都有最低生活保障,無論誰的家庭慘遭變故,都會有制度保障受變故家庭的人員有飯可吃、有衣可穿,有學可上,誰愿意走上出賣皮肉的道路?如果有關部門真的把義務教育作為國家長遠發(fā)展戰(zhàn)略中需要無條件保證的頭等大事來落實,那么變故家庭的孩子們就不會再為上學的費用而發(fā)愁。即便是生活費用,當?shù)叵嚓P部門也會認真落實貧困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階段費用補貼或減免政策,哪里會有失足婦女為子女賣身攢學費的悲情故事?如果合作醫(yī)療能夠在城鄉(xiāng)扎實推廣,就會解決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保障群眾的生命健康。也不會有人為了給家人治病,而滑向淫穴!失足婦女的悲情經(jīng)歷該同情,但是造成失足婦女的失政、懶政官員更應該譴責!
遲夙生代表能堅持九年提賣淫合法化的建議,為何不另辟蹊徑,堅持提些改善底層人員生存狀況、社會保障、社會救濟、義務教學、醫(yī)療保險等方面的建議呢?為何不堅持提些懲治失政、懶政官員的建議呢?如果讓賣淫合法化,這些失政、懶政官員豈不更加懈怠,對這些改善民生、加強底層人員社會保障的工作豈不更是馬馬虎虎?在惟GDP數(shù)字的考核下,沒準還有人把這項“無煙工業(yè)”作為一項產(chǎn)業(yè)加以扶持,做大做強呢?如果監(jiān)管不力,弄不好有人還參與經(jīng)營,成為第二個文強呢?你說,這項旨在保護弱勢群體的建議,到底是幫了她們,還是害了她們?
遲夙生代表,我建議你永遠不要想失政、懶政的官員妥協(xié)!否則,今天你向他們妥協(xié)了,提出了賣淫合法化的建議,如果被采納,那么明天他們就有可能放松別的某項工作,從而造成社會問題;到時你再建議使他們失政、懶政的那項工作也合法化;那么到最后,殺人豈不也要合法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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