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斃周克華之后,還有些問題需要考慮,比如,被害人賠償或補償問題;研究周克華犯下累累罪行的歷程和原因,總結如何預防此類極端案件的發(fā)生。
據(jù)新華社報道,公安部A級通緝犯周克華于8月14日清晨在重慶被公安民警擊斃。至此,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成功告破。
2004年以來,周克華流竄重慶、江蘇等地多次作案,給民眾生命財產(chǎn)造成巨大損失,給社會留下巨大隱憂。周克華被擊斃的消息傳出,懸在眾人心上的一塊石頭總算落了地。尤其是生活在重慶等地的民眾,心頭的恐慌得到了徹底緩解。
為了抓捕周克華,在公安部統(tǒng)一指揮下,重慶等有關方面出動了大量警力,軍警們冒著酷暑,不分晝夜地進行搜捕,付出了艱辛的努力,為相關人員慶功嘉獎,合情合理。
擊斃周克華之后,警方通過DNA驗證、視頻比對等,已經(jīng)確認他即為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案犯。接下來,還有些問題需要考慮。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周克華被擊斃,自然無須再負刑事責任,但公安機關還須加大追贓力度。周克華在多地作案,搶劫了大量財物,有些金錢可能被他揮霍,有些可能被隱藏或者交給親友。因此,公安機關要加大追贓力度,收繳周克華所有的財產(chǎn),申請法院作出相關裁定。對于追繳的贓款、贓物,可以明確確定失主的,要及時返還;不能明確確定失主的,則應當在被害人之間按比例分配,或者由被害人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
但是,極有可能的情形是,周克華所遺留的贓款,根本無法償還他所搶劫的錢,甚至無法支付他所致死、傷害的人的醫(yī)療費、喪葬費、家屬撫養(yǎng)費。那么,作為被害人及其家屬,有權向國家申請國家補償。如國家補償不足以解決醫(yī)療費和生活困境,當?shù)孛裾块T應當展開救助。
周克華被稱為近年來“第一悍匪”,他是因何變成了一個兇殘、狡猾的案犯?也值得有關部門和社會共同反思。據(jù)相關專家分析,“周克華是個能力超強的人,可是他的生活經(jīng)歷、教育程度、社會背景都沒能讓他沿著正常軌跡發(fā)展,沒能得到一份正常的工作,而這個人又不甘于平庸的生活?!彼哪繕藘H僅是錢,而不是將所有人視作報復對象的“心理異常者”,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他如此殘暴而冷血?
此前有媒體報道,周克華一家是遷居的外來戶,在當?shù)卮謇餂]有親戚,村里有紅白喜事,周家也從不走動。還有同村人稱,19歲時的周克華“為人誠懇,少言寡語,不愛湊熱鬧”。那么,周克華一步步成為“悍匪”,僅是他個人性格使然,還是有家庭或社會因素?這均值得認真研究。
弄清楚周克華犯下累累罪行的歷程和原因,總結如何預防此類極端案件的發(fā)生,這也應是必要的“善后”工作之一。這種研究與反思當然不是為他犯罪找什么理由,而是將其作為典型個案,研究如何預防此類惡性案件,研究如何扼制“悍匪”。通過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社會防范,以降低此類惡性犯罪發(fā)生的概率。(新京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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