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廳8月14日正式對外發(fā)布,9月1日前,全部取消“吉 O”段公安專段號牌。此前,廣西也宣布,全區(qū)停止辦理各級黨政機關“桂O”車牌證的注冊登記;公務用車“桂O”車牌將更換為普通民用車牌。
換牌的目的,是為了整治特權車,這也寄托了政策制定者的美好愿望。但是,再美好的愿望,能否轉(zhuǎn)化為現(xiàn)實,要看是否具備相應條件。這要看政策的制定,是否找準了病灶,開準了藥方。
公眾對特權車的憤懣,來自于日常見聞里的橫行霸道,然后又因為這些車的車牌都屬于一個特殊號碼段,遂形成一個認識定勢:凡掛這些號碼段的車,都是特權車。也可以說,隨便一個號碼段的車牌,有了權力撐腰之后,都可以成為特權車。在此情形下,特權車的車牌就成了特權的代名詞。
然,雖為代名詞,但兩者仍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能據(jù)此認為整治了特權車牌就等于整治了特權車。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年隨著公眾監(jiān)督意識及水準的提升,一些部門正試圖淡化公車的標識,使人難以區(qū)分究竟是公務車還是民用車,試圖躲避監(jiān)督。我所注意到的輿情正是這樣。公眾不但希望保留公務車持有更利于識別的車牌號碼,還希望加加碼、再增加些醒目標志,讓人一眼即能看出哪些是公車哪些是私車。譬如今年年初,北京一位小學生就提議讓公車掛紅色牌照,既有利于公車的自律,也便于群眾監(jiān)督。這一提議廣受好評。不然,公務車全部改成民用牌照,私用則會更加隱蔽、民眾更難監(jiān)督。
而回溯十年之前,我寫過一篇評論,題目為《特權車的根源不是車牌號》,刊登于2003年8月20日的《大河報》。在此不妨抄上幾句:“車牌號究其實質(zhì),只是一種標示符號而已,僅代表車輛編碼上的差異。而特權車之所以能夠耍特權,完全是人的放縱行為的結果,是倚仗小車主人的霸氣所致。作為一個數(shù)字符號,車牌號其實是一個中性的東西,沒有好惡之分,關鍵就在于管理者了。不然的話,縱使取消了公安專用車牌號,那么隨便一個段位的車牌號照樣可以成為特權車。”
此文寫作背景是,“遼寧大連宣布遼BG車牌不再作為公安車輛專用號段,同時規(guī)定公安車輛違章一律按地方車輛同等處理,闖紅燈被拍照也同地方車輛一樣予以登報公告,罰款200元?!?/p>
十年之后,我寫此稿時,隨手到微博上一搜,就見人訴說大連的特權車如何如何……
再摘幾句吧,出自朱镕基新書 《朱镕基上海講話實錄》:“我們要搞法治,不要搞人治。現(xiàn)在是人治,官的權力太大了,想卡就卡,提高效率就是一句空話?!?/p>
治理特權車也正是這樣。離開法治,今天當官的說取消,明天就可能死灰復燃。這樣的事,我們已經(jīng)見得不少。(朱啟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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