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紀委發(fā)布消息稱,茂名市原政協(xié)主席馮立梅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接受組織調查。引人關注的是,現(xiàn)年63歲的馮立梅已從政協(xié)主席職位上退休兩年。學者分析說,追究退休干部的責任,在過去比較鮮見,是一個積極的反腐信號。
“退休”在官場上常常被視作是軟著陸、平安到港。一些人甚至把它當做一個“漂白問題”的節(jié)點。似乎,在任之時,拼命壓住矛盾、掩蓋住問題,不讓自己東窗事發(fā),熬到退休后就可以萬事大吉了。有的領導干部退休后,想方設法在這個單位謀差、在那個協(xié)會掛職,利用權力的余威牟利,似乎退休了就不受約束了,事實絕非如此。
我國從來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guī)說,官員退休后,言行就可以不受監(jiān)督了,問題就可以不再追究了。相反,領導干部退休后,其言行舉止依然在組織的監(jiān)督和管理范圍內,在民眾的監(jiān)督和舉報視野中。一旦違背黨紀國法,乃至社會公序良俗,就必須受到追究。同樣,退休干部在任時,遺留的問題、暗藏的腐敗也并不會隨著時間的移易喪失“追溯時效”。
干部可以退休,反腐沒有“退休”時。不論時間間隔多久,不管你退休與否,只要發(fā)現(xiàn)了問題,就必須接受調查、受到追究,這沒有什么情面可講。隨著反腐向縱深推進,從中央到地方,糾察干部的范圍將會不斷拓寬,有些退休干部今時往日的種種問題,很可能會被拔出蘿卜帶出泥,指望“一退解千愁”,恐怕亦不可得。
“退休”不是腐敗的避風港,而是一個獎廉懲貪的大觀園,在任時表現(xiàn)不同,對應的“待遇”就會不同。都退下來了,有的人在任時嚴格自律、清廉從政,因此能夠有一個平和自得的晚年;有的人在任時為民為國、胸懷公心,退休后自然能夠贏得百姓尊重;有的人在任時脫離群眾、遠君子親小人,退下來后自然平生“人走茶涼”的失落感;有的人在任時,貪污腐敗、不當牟利,難免惴惴不安,且終將為過去的問題買單。大觀園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點都假不了。
茂名市原政協(xié)主席馮立梅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查,的確是一個積極的信號。它標志著中國反腐的縱深感越來越強,空白處越來越少。這也給我們的黨員干部提了個醒,時代不同了,種種所謂的“慣例”都可能靠不住。唯一能靠得住的,只有那六個字——為民務實清廉。唯有“兩袖清風朝天去”,才能“免得閭閻話短長”。(李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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