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邢軍
李老太在4個兒子家輪流住,兒子們都想要那套老房子,都偷偷拉著老太太去立了一份遺囑。老太太過世后,四兄弟爭吵起來,并都拿出了遺囑,那最后,這個房子該歸誰呢?
兒子爭房產(chǎn),拉著母親立遺囑
李老太有4個兒子,老伴去世后,幾個兒子一商量,決定輪流贍養(yǎng)老母親,每家一個月。李老太同意了。有一次,輪到在大兒子家住,大兒子給她說:“媽,你看我對你多好,讓你吃好穿好,其他幾個兄弟都沒我孝順。”
起初,李老太一頭霧水,不知道大兒子什么意思。后來,繞了幾圈話,老大才說出意圖:“媽,咱家那個老房子,以后給我吧?!崩罾咸胫髢鹤舆@段時間對自己挺好的,并想著房子給誰都行,架不住大兒子的軟磨硬泡,便答應了。也許是擔心母親會變卦,大兒子便拉著母親,去公證處做了遺囑公證。
兄弟四人都有遺囑,誰的算數(shù)?
3年后,李老太離開了人世。辦完喪事后,大兒子召集兄弟幾個開會,并拿出了那份遺囑?!斑@是咱媽立的遺囑,以后,這套房子就歸我了?!崩洗笳f。
一聽這話,弟弟們不干了?!拔乙灿校 彼麄兌寄贸隽诉z囑。
原來,輪到在二兒子家住時,老二也提了同樣的要求,也拉著母親偷偷地做了遺囑公證。李老太誰也不得罪,前后立了4份遺囑,都做了公證。老太太最后的一份遺囑,是和四兒子去公證處立的。
現(xiàn)在,問題來了,這房子該給誰呢?河南省鄭州市黃河公證處(原河南省公證處)公證員巨秀芳說,這房子歸持有最后立的那份遺囑的人。
她說,由于現(xiàn)在各個公證處沒有進行聯(lián)網(wǎng),在這個地方公證了,在另一個地方查不到。當事人來申請公證時,公證員都會問當事人之前是否做過公證,若當事人不說,公證員也就無從知曉了。
這種情況,根據(jù)《繼承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幾份遺囑,內(nèi)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所以,這套房子應該歸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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