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張華平與同學張某不滿陳強(化名)未給他們介紹工作,兩人為了要回交納的介紹費,持菜刀等兇器殺死了陳強。張華平逃亡十多年后,向警方投案。昨天,北京市一中院開審此案。
學生找工作交介紹費
昨天10點半,今年30歲的張華平被押上法庭。據(jù)檢方指控,1999年7月23日早上,張華平伙同張某在海淀區(qū)西三旗一家市場辦公室內(nèi),因瑣事與陳強發(fā)生爭執(zhí),張華平持菜刀伙同張某對陳強進行毆打。陳強因被他人用銳器砍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2011年10月4日,張華平到公安機關投案。
在庭審中,被告人張華平交代說,他和張某都是一所技校的學生,案發(fā)前他們來北京找實習的單位,陳強說可以給他倆介紹保安工作,他和張某就跟著陳強走了,陳強把他倆帶到市場的住處,讓他倆每人交400元介紹費。
討錢起爭執(zhí)持刀砍人
“我們交了錢,可陳強沒有介紹工作?!睆埲A平說,他和張某等了好幾天,每天都會問陳強介紹工作的事,陳強總說“你們再等等”。張某等得不耐煩了,說陳強騙了他們,張華平看到張某從背包里拿出一個銳器。案發(fā)當天早上,張某對他說,咱們找陳強要了錢,一起走吧。
張某在市場辦公室與陳強爭執(zhí)起來,雙方動起了手。“我上前勸他們別打了,陳強踢了我一腳。”張華平說,他看見陳強掐住張某的脖子,張某用銳器打在陳強的頭部,張某叫他過來幫忙,他用菜刀砍了被害人肩部五六下??粗悘娫缘乖诘?,兩人嚇得跑了。
的哥拉活起疑心報案
事發(fā)后,張華平與張某攔下一輛出租車,趕到長途車站,乘車逃往外地。據(jù)出租司機回憶說,當天他送妻子去上班,中途遇到兩個人攔車,兩人身上有血,其中一人說他們來北京找工作被人騙了,見到兩人在車上換衣服,出租司機起了疑心。張華平與張某走后,出租司機向警方報案。
在逃亡途中,兩人分了手。張某先歸案被判了刑,張華平一直過著東躲西藏的日子。張華平對法官說,他很害怕,不敢回家,從沒有與家里聯(lián)系過。在逃亡期間,他在外地小餐館打零工,后來,他與家人取得了聯(lián)系,家人勸他去自首?!拔易鲥e了事,總要負責任。”張華平說,2011年他看到報紙上有清網(wǎng)行動,決定向警方自首。
檢察機關認為,張華平持械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犯罪性質(zhì)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死者的父母向張華平提出民事索賠。
陳強的父親對記者說,兒子陳強原來在市場做保安員,陳強在老家有個女朋友,案發(fā)前家里人在準備給兩人辦喜事,沒想到,陳強在北京出了事,竟丟了性命。涉案市場的工作人員證實說,死者陳強原是市場的保安員,由于市場效益不好,陳強被辭退了,陳強要私自招人當保安。
晨報記者 武新/文 郝笑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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