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晚,魏修明一家在家中吃晚飯。本報記者 孫明 攝
魏修明擔心過,妻子離家出走,自己常年在外打工,3個孩子在老家讀書,生活無人照看,會出現(xiàn)各種問題。但他沒有選擇,一家四口靠種田難以維生。
問題真的發(fā)生了。8月27日,大兒子雄雄(化名)勒死了女兒芬芬(化名)。
原因很簡單,為了玩一部上網手機,13歲的雄雄對大自己兩歲的姐姐下了狠手。一個本不完整的家,又一次遭受破壞。
雄雄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交由魏修明監(jiān)管。
案發(fā)后,雄雄無法在老家呆下去。魏修明打算帶其遠赴深圳打工,8歲的小兒子平平(化名)繼續(xù)留守老家鄖縣南化塘鎮(zhèn)。
電視上學的狠招
那本是一部普通的手機,可以打電話、發(fā)短信。成為慘劇發(fā)生的導火索,就是因為它可以上網。
出事前兩三天,芬芬的同學將這部手機放在魏家充電,說好過幾天來取。
8月27日上午,雄雄私自用這部手機上網,耗費了部分流量。芬芬為此責問弟弟,雙方發(fā)生了爭吵。雄雄想著玩不到手機,就非常生氣,遂在屋里找來一根電線,從姐姐背后套住其脖子,直到她斷氣。這根電線是魏修明在外打工時,電飯鍋上用過的,后來帶回了老家。
當晚,雄雄打算把姐姐抬上閣樓,用上面的舊衣服燒掉,但沒找到打火機。后來又想到把姐姐埋掉,還帶著弟弟在樓下一處空地上挖了坑。
“他畢竟沒干過農活,力氣不行,沒干多久就挖不動了,小兒子去了也幫不上忙,最終沒能挖成?!笔潞螅盒廾魅タ催^距樓房30米處的那個坑,不到10厘米深。
8月28日上午,遠在深圳的魏修明接到了兒子的電話,兒子告訴他,姐姐芬芬出門打工了,收拾好衣服已經走了。
接電話時,魏修明正在上班,只是簡單問了一下情況,就匆匆掛斷了電話。之后,他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于是,打電話給老家的姐夫,要他去家里看看,孩子們到底發(fā)生了什么事情。
同天上午,芬芬的女同學來取手機。女同學獨自一人上樓,在樓道發(fā)現(xiàn)了躺在防盜門外臉部發(fā)紫的芬芬,驚聲尖叫。大驚失色的鄰居立即通知芬芬住在鎮(zhèn)上的親戚,并撥打110報警。
后來,接到姐夫電話,魏修明才得知家中的慘劇。
9月13日晚上,魏修明從警局領回了兒子,雄雄說,他行兇的手法“是從電視上學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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