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20歲的90后福建女子小玲因懷疑男友要與前女友復合而與自己分手,叫上同鄉(xiāng)對情敵潑硫酸,致被害人毀容受重傷。記者昨天從四會法院了解到,該院近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小玲有期徒刑15年,協(xié)助其實施犯罪的兩名同鄉(xiāng)分別獲刑14年3個月和3年。
據(jù)介紹,2011年10月,小玲與同為福建莆田人的李杰確立男女朋友關系,同年12月,李杰帶著小玲來到廣東四會市生活,很快小玲便有了身孕,可是李杰家人竟以各種理由要求小玲打掉孩子,李杰也提出分手。今年4月,小玲在無比傷痛之下打掉孩子打算默默離開。
后來小玲得知,李家人不愿意讓小玲生下孩子的原因竟是要讓李杰與前女友小芳復合,且小芳與李杰生了兒子,才幾個月大。
小玲認為,造成如今種種,罪魁禍首是李杰的前女友小芳,決定報復小芳。
今年4月中旬,小玲約見其在四會從事玉器生意的初中同學小剛,要求小剛找人去砍殺小芳,但遭拒絕。后來,小玲回到福建,找到初中同學兼好友小琴商量報復事宜,小玲想小芳無非就是用色相引誘李杰,“要是她變丑了、毀容了,李杰就不會再要她了?!毕氲竭@,小玲從福建莆田購買了硫酸及衣物等,隨后與小琴回到四會。
4月25日上午8時左右,小琴用從小剛處借來的電動車搭載小玲到小芳在四會租住的房子附近伺機報復。當小芳騎自行車出現(xiàn)時,小琴駕駛電動車靠近被害人,小玲迅速將手中的硫酸朝小芳的面部潑去,小芳隨即受傷倒地。5月11日,小剛在四會被民警抓獲歸案,5月17日,小玲在福建莆田被民警抓獲歸案。
據(jù)介紹,1992年2月13日,小玲出生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qū)江口鎮(zhèn)豐山村。4歲時因家貧,被親生父母送養(yǎng)。與養(yǎng)父母生活期間,由于缺乏家庭溫暖,性格孤僻。13歲時,養(yǎng)父母移民西班牙,小玲再次被遺棄,只能跟隨外婆共同生活。初二時小玲輟學。16歲,小玲認識了社會青年小龍,并與其未婚生育了一個女兒后遭拋棄。(以上人物均為化名)
對話
昨日,記者來到四會市看守所約談小玲。小玲是個面目清秀、身材嬌小的女孩子,但她面色蒼白,神色黯然。問及案情,即向法官提出自己決定不上訴了,服從法院判決,接受法律制裁。
問: 你為何想到要報復?
答:自從我跟李杰回來四會生活后,小芳就經(jīng)常以探望小孩的名義出入我們家,后來她還跟我表示,她要回到李杰身邊,要我離開。我默默承受著這一切,我離開了,把胎也打掉了,她居然在我離開的第二天就搬到李杰家里住,我不服氣,一時氣憤,于是想到報復。
問:造成今天的局面你認為男友是否有責任呢?
答:我認為他也有責任。他跟我發(fā)生關系后就不想要我了,雖然我認為是小芳她破壞了我的家庭,但其實李杰也有責任。
問:親生父母是否知道你在這發(fā)生的事?
答:他們知道,很傷心。
問:你后悔嗎?現(xiàn)在是什么心情?
答:我很后悔,我只是一時沖動。我沒想到我的行為會給被害人造成那么大的傷害,希望能盡我的能力補償她,減輕我的罪責?! ?/p>
(記者 于敢勇 通訊員 麥彥彥 梁育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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