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報株洲訊 年僅21歲的陸云,為逃離傳銷組織從二樓跳下,最終落下二級傷殘。近日,四個把她害成殘疾的罪魁禍首已被判刑。
21歲的朱某是廣西來賓縣人,去年中專畢業(yè)。今年4月,她在交納2800元“入會費”后,加入了一傳銷組織。拉人頭發(fā)展下線是她的主要工作,每拉一個下線,朱某可從對方交納的會費中提取15%作為回扣。朱某跟朋友藍珍說,自己在株洲做的服裝生意蠻紅火,要藍珍過來一起做。4月11日,藍珍和朋友陸云一起來到株洲后,朱某等4人開始向藍、陸兩人灌輸傳銷團伙的相關(guān)情況,企圖洗腦。4月12日,陸云哭著央求朱某等人讓她離開。朱反鎖房門,陸云來到陽臺,一躍而下。朱某等人發(fā)現(xiàn)事情鬧大,隨即一哄而散,連行李都沒有拿。經(jīng)醫(yī)院診斷,陸云雙腿都粉碎性骨折,光醫(yī)藥費就花去了9萬多元,家中已是債臺高筑。
近日,株洲石峰區(qū)法院經(jīng)過審理,判處4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朱某獲刑6年,王某、韋某各獲刑4年,周某獲刑3年6個月,4人共同賠陸云損失共計253280.76元。
((記者 李春璞 通訊員 羅達 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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