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給老鄉(xiāng)的錢要不回來了,老鄉(xiāng)說一起去偷東西還債,他居然答應了。結果錢是要回來了,卻失去了人身自由。近日,江西人蔡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東陽市公安局刑拘。
蔡某,22歲,去年在東陽先后認識了老鄉(xiāng)小吳和老吳,三人有空便聚在一起玩。
這倆老鄉(xiāng)其實都是慣偷,平時在東陽不務正業(yè),靠偷盜為生,身上有錢時就花天酒地,還不時參與賭博。
今年上半年,蔡某和這倆老鄉(xiāng)越發(fā)走得近了,看到老鄉(xiāng)花錢如流水,他頗為羨慕。
一次,小吳賭輸了錢,便開口向蔡某借錢,由于平時一起玩時吃住所有花銷都是他們出的,蔡某不好意思拒絕,就將自己的2000多元積蓄借給了小吳。
見小吳長時間沒有還錢的意思,8月份開始,蔡某就經常催著小吳還錢。
小吳提議:“如果你想拿回錢,就跟著我們一起干,到時候你只要把把風就可以了?!?/p>
蔡某心想,反正自己不直接去偷,就答應了。
作案幾天后,老吳和小吳先后落網(wǎng),蔡某見自己的錢要回得差不多了,便到溫州瑞安的一家鞋廠打工,僥幸得以逃脫。
12月20日晚,蔡某在瑞安的一家旅館內被抓。(通訊員 朱一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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