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拿到他們想要的所謂證據(jù),紀委、檢察院、反恐武警一口氣打了我2000多個耳光!他們還持續(xù)6天把我捆綁在床上,對我拳打腳踢,我可以脫掉衣服當場檢驗!”
5月15日中午,永康市法院大法庭里,200個旁聽席位座無虛席。原任永康市江南街道工作委員會書記呂子江以被刑訊逼供為由,當庭翻供,這起受賄案又一次被推向了風口浪尖,引發(fā)各種猜測。
呂子江在陳述案件時說,“紀委和檢察院指使不明身份社會人員,用電警棍把我電暈,強行對我雞奸!持續(xù)了三次!”
此話一出,旁聽席上一陣喧嘩。
說著說著,他聲淚俱下,“我絕食170多天,不是為了死,而是為了活著?!?/p>
6月4日,金華市中級法院二審宣判:呂子江犯受賄罪、貪污罪,以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有期徒刑十六年。
永康市檢察院紀檢部門負責人說,“呂子江在庭上說,我們將他捆綁在床上。事實是他因為絕食不肯吃飯,人已經(jīng)很虛弱,我們安排他在醫(yī)院治療,他極其不配合治療,經(jīng)常把營養(yǎng)液和靜脈輸液管拔掉,有時一天拔掉幾次,還對辦案人員噴吐唾沫,進行辱罵。院方為了其輸液治療和健康考慮,采取病人專用的護腕方式相對固定治療,并不是像他說的把他捆綁在床上。治療期間,辦案人員輪流為他端屎端尿。有些年輕干警連對父母都沒有做過類似的事情。像他說的雞奸、扇巴掌更是不可能發(fā)生的事情。”
金華市檢察院曾專門派檢務督察組抽查呂子江卷宗材料,審查同步錄像資料,未發(fā)現(xiàn)存在任何如辦案人員刑訊逼供的問題。
超低價購房受賄百萬
2010年3月22日,呂子江作為江南街道農房改造領導小組的組長,負責永康市某村新農房改造工程。在第二期農房改造過程中,村支書為感謝呂子江的關照,把村里的房子以8000元/平方米的優(yōu)惠價格出讓給他,比市場價17000元/平方米低了9000元/平方米。
這個村是永康“美麗鄉(xiāng)村”的典范,環(huán)境優(yōu)美,房子性價比極高,呂子江欣然接受村支書的好意,以外甥的名義,花了100.8萬元買了占地140平方米的房子。
之后,呂子江的姐姐也想購買這個村的房子,呂子江叫來村支書,讓他安排一下。因村子的老房屋已經(jīng)賣完,不能另外安排。村支書就在原來地段增加占地面積70平方米的房子,讓呂子江姐姐以同樣價格購買。
隨后,呂子江與姐姐二人共騰出100平方米,以市場價17000元/平方米轉手賣給他人,從中獲利27萬元。
根據(jù)永康市價格論證中心鑒定,同期該地塊的市場價為15500元/平方米。在這次買房賣房的活動中,呂子江共收受賄賂1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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