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因被騎車剮碰,劉某酒后與孕婦陳某發(fā)生口角,并持菜壇子將其胳膊、手部砸傷。近日,劉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大興區(qū)檢察院批捕。
陳某懷孕一月有余。2013年10月1日下午2點左右,她騎著電動三輪車準(zhǔn)備到大興區(qū)黃村鎮(zhèn)某村的市場賣咸菜。當(dāng)她快到市場時看到街上人挺多,雖特意放慢車速,但還是不小心剮碰到劉某。
劉某立刻急了,邊嚷嚷著說陳某騎車撞到他了,還不停地罵陳某。陳某被罵急了,就跟劉某吵起來。
二人越吵越激烈,劉某動起了手,朝陳某沖過去,用手朝陳某頭面部打了幾下,之后被周圍的行人拉開。但是劉某還不罷休,順手從三輪車上撿了三四個菜壇子朝陳某身上砸了過去。菜壇子陸續(xù)砸在陳某的手、胳膊上,陳某的雙手瞬間就流血了。劉某見狀停止了打砸,但嘴巴還在不停地叫罵,陳某見狀趕忙騎車回家。隨后陳某的弟弟打電話報警。
經(jīng)法醫(yī)鑒定,陳某受傷程度為輕傷。雖然她自身可能并無大礙,但孩子可能保不住,有可能流產(chǎn)或者畸形。(記者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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