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記者 仝存瑞)昨日上午,警方透露,3月9日晚,鄭州市紫荊山立交橋二層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有了進展,三菱車內(nèi)光頭男子因醉酒駕駛已被刑拘。
3月10日,商報報道,一輛三菱轎車撞倒電動車后,車內(nèi)的光頭男子卻毆打騎車人,被鄭州市民周先生駕車追趕到紫荊山立交橋二層,三菱車撞了幾輛車后,光頭男子被警方控制。
昨日上午,鄭州市交巡警四大隊民警稱,光頭男子劉某承認其為肇事三菱車司機及毆打他人的事實。
劉某稱,當晚他與幾個朋友在鄭州市城東路上一家飯店吃飯,他喝了約4兩白酒。吃完飯后有人提議去K歌,他開車行駛至城北路回民中學時,撞到騎電動車的小王。
劉某下車對小王動起手,后返回車上駕車逃離現(xiàn)場,隨后,市民周先生駕車追趕。
在紫荊山立交橋二層,周先生的轎車攔在劉某車前,劉某掉頭向北沿著花園路北向南方向引橋逆行而下,連撞多輛正常行駛的車輛后被迫停下。
當晚11時許,交巡警四大隊民警對劉某抽血檢測,其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207.27mg/100ml,超過醉酒標準兩倍多,依法對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四大隊的高警官稱,據(jù)統(tǒng)計,酒后駕車發(fā)生事故的比例為沒有飲酒情況下的16倍。
他提醒機動車駕駛員,不要有僥幸心理,“查處酒駕早已成為鄭州交警常態(tài)化交通管理的一部分,每天執(zhí)勤民警都要在崗位上進行酒駕的檢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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