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是洛陽市某設計研究院的技術員,還是該院研發(fā)團隊的青年主力軍,正是事業(yè)蒸蒸日上的時候,卻因兩年前的一次網上發(fā)帖行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9月18日,洛陽市澗西區(qū)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楊某管制一年。
2010年3月6日,楊某在重慶某大學讀研究生期間,在互聯網上注冊成為“MM公寓”淫穢色情網站成員,其為提高會員級別,達到觀看更多內容的目的,于2010年3月24日在“MM公寓”淫穢色情網站發(fā)送30帖含有淫穢色情圖片的帖子以增加網民的點擊率,造成34萬人次點擊查看。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某在淫穢色情網站上故意上傳淫穢電子信息,造成34萬人次,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鑒于楊某認罪態(tài)度較好,并有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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