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14萬余元,法院認定其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以放火罪判其有期徒刑8年
因自己曾被面包車撞傷致殘,對面包類汽車就分外仇恨,在不到3個月時間里,他點燃了16輛車。
日前,鄭州市二七區(qū)法院對這起罕見的泄私憤犯罪案件公開宣判,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許大生(化名)有期徒刑8年。
2012年3月14日清晨6時,在鄭州跑中巴拉貨的陳師傅起早出車。當他來到自己前一天晚上停放車輛的華中路臺胞小區(qū)附近時,一下子被驚呆了:在小區(qū)對面的人行道上,一輛中巴車“過火”后被燒得面目全非,只剩一幅黑黢黢的鐵骨架。陳師傅仔細一看,這輛被“烤全羊”的中巴車正是他的。
警方經(jīng)調(diào)查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前一天20時30分。一臉型較瘦、留長發(fā)的中年男子,一瘸一拐地靠近陳師傅的中巴車,鬼鬼祟祟地拉開車窗,翻身進入中巴車內(nèi),沒過兩分鐘,中巴車就開始冒煙了,男子隨后跳窗離去。同年4月,民警在巡邏中將這名可疑男子控制。經(jīng)審訊,這名中年漢子就是3月13日晚上焚燒陳師傅中巴車的許大生。
在接受訊問時,許大生言語之間流露出對面包車強烈的憤恨之情。辦案民警深挖余罪,一起涉及燒毀16輛面包車的系列放火案逐漸浮出水面。
據(jù)許大生交代,從2012年1月開始,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里,他采取用煙頭丟進車座的方式,先后燒車16輛,其中10多輛車被燒報廢,最多的時候,他一晚上就點著了4輛車。
對許大生的異常表現(xiàn),辦案人員對其做了精神病學鑒定,證明嫌疑人精神正常,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隨著調(diào)查的深入,“火魔”道出了犯罪的動機和目的,作案人原本是3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1990年,許大生和妻子從周口老家到鄭州謀生,主要是趕早市賣日雜,雖說收入不多但還可以將就度日。然而天有不測風云,1995年夏天的一個晚上,他在鄭州市大學路上遭遇車禍,被一輛面包車撞倒,右側(cè)肋骨被撞斷一根。由于肇事車逃逸,他花了6000多元用于治療,而這起事故也讓他開始對面包車心生仇恨。1999年,許大生在短短半年之內(nèi),又先后兩次被面包車撞傷,一次是肇
事車當場逃逸,另外一次肇事車雖然沒有跑,但司機在出事后一直不愿承擔治療費用。其中一次事故造成許大生右小腿骨折。
據(jù)許大生交代,這3起事故給他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傷害,為了治病,家里幾年來掙的錢幾乎都搭進去了?!昂尬菁盀酢庇谑撬麖膬?nèi)心深處對面包類汽車產(chǎn)生仇恨,開始實施瘋狂報復。
罪惡的“一把火”代價沉重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12年1月14日至2012年4月7日,許大生為泄私憤,先后在鄭州市二七區(qū)張魏寨村、老代莊村及周邊地區(qū),采用將煙頭從車門玻璃縫隙處扔進車內(nèi)引燃座位布料、進入車內(nèi)用打火機點燃車內(nèi)座套的方式,燒毀、燒壞陳某等人所有機動車輛共計16輛,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145452元。法院認定被告人許大生為泄私憤,故意縱火焚燒公私財產(chǎn),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gòu)成放火罪。遂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許大生有期徒刑8年。
法官提醒
關(guān)緊車窗鎖好門愛車路邊好“過夜”
據(jù)悉,許大生燒毀的車輛都是停在路邊的“過夜車”,它們的車窗大多沒有鎖好,很容易被推開。被告人采取的作案手法很單一,幾乎每次都是弄開車窗后,將煙頭丟進車內(nèi)引燃起火。
法官在此提醒,留有縫隙的車窗會給車輛遭遇盜搶埋下隱患,因此司機朋友下車時最好再檢查一下車窗是否關(guān)嚴,以免給犯罪分子人留下可乘之機。(記者何永剛)
相關(guān)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