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想雨上交的文物,現(xiàn)在保存在省博物院 見習記者 唐韜/攝
1975年,20歲的他意外挖出15件文物,上交后被許諾獎勵,然而承諾至今沒兌現(xiàn)
維權(quán)近40年,一直沒結(jié)果,他很窩火:“本是光榮的事,倒成了精神傷害”
省文物局:對他“表示敬意”,但1982年才有《文物保護法》,法不溯及既往
從20歲到58歲,霍想雨一直在討要獎勵。
1975年,他發(fā)現(xiàn)了一座西周古墓,將文物上交后,被許諾了獎勵。但維權(quán)近40年,他一直沒討到這份獎勵。
今年5月,他終于得到文物部門的明確答復:“表示敬意”,但發(fā)生在當年的事,不適用1982年的《文物保護法》,“法不溯及既往,無法支持索酬訴求”。
事件
38年前,他上交了15件文物
霍想雨今年58歲,許昌市襄城縣霍莊村人。
1975年12月3日,時年20歲的他在村里自家老柿樹園挖土積肥時,意外挖出15件舊物件。
霍想雨回憶,這些東西在他家桌子底下放著,連續(xù)兩晚發(fā)出亮光。此后,他一邊保存好這些東西,一邊向縣里的文化站報告。
第二年1月下旬,河南省博物館(現(xiàn)省博物院)的文物專家鄭先生兩次到他家核實。在隨后對墓葬的發(fā)掘過程中,清理出狗骨架一具和蛤蠣殼數(shù)十枚。
此后,鄭先生又將霍想雨挖出的15件文物從家中搬出,擺放進墓穴,并在拍照、繪圖后將文物帶走。
失落
被許諾的獎勵,一直沒兌現(xiàn)
這個墓葬,被認定為西周初期的。
15件文物現(xiàn)在仍保存在河南省博物院,其中兩件在第三展廳展出。
“當時文物專家離開時,承諾會給予精神和物質(zhì)獎勵。”霍想雨說,但這些都沒兌現(xiàn)。
幾十年來,每年都有文物販子登門。這讓霍想雨苦不堪言。他說,文物販子可能懷疑自己存放有文物。
“(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傷害?!?霍想雨說,本來一件很光榮的事,末了被人懷疑,甚至還要擔心家人的安全。
他曾幾次到省文物主管部門討說法,主管部門每次都答復調(diào)查。
今年5月23日,河南商報記者陪同霍想雨去鄭先生家時,對方坦承“當時啥(獎勵)都沒給”,但并不承認當時許諾過給予霍想雨物質(zhì)、精神獎勵。
說法
1982年才有《文物保護法》
法不溯及既往,無法獎勵
今年5月21日,河南省文物局給了霍想雨回復。
省文物局認為,霍想雨“發(fā)現(xiàn)古墓后,能及時保護現(xiàn)場,將文物上交國家,并配合河南省博物館考古工作者做好古墓發(fā)掘工作,履行了公民應盡的義務,是對文物保護事業(yè)的很大支持,我們對此表示敬意”。
但對于索酬要求,“雖然1982年出臺的《文物保護法》做出了對文物保護做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精神鼓勵或物質(zhì)獎勵的規(guī)定,但根據(jù)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我們無法支持您的訴求。”
對此,記者查閱了我國的文物法律法規(guī)。其中,國務院第105次全體會議在1960年11月17日通過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對于保護重要文物有功或者捐獻重要文物的單位或人員,可以給予表揚或者適當?shù)奈镔|(zhì)獎勵。
這么多年的維權(quán),讓霍想雨有些疲憊。他說,還是先通過信訪部門反映,“如果實在不行,那就到法院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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