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海路大學路口
昨日,鄭州交巡警三大隊民警在隴海路大學路口,針對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違規(guī)載貨的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半小時查處16起電動車交通違法。
騎電動車帶人很普遍
上午9點半,隴海路與大學路交叉口西北角,帶著孫子自北向南沿著大學路機動車道駛來的付先生被民警徐永波攔下了。付先生被民警攔下后仍未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出在哪里,徐永波一番解釋他才明白。老付在罰款和站崗執(zhí)勤之間選擇了后者,他在路口很快攔住兩輛闖入機動車道的電動車。
老付攔下的是兩對情侶,駕駛電動車的兩名男士在女友面前有些丟臉,并不愿意在路口執(zhí)勤,民警依照交通法相關規(guī)定,對他們處以20元罰款。
半個小時之內,隴海路與大學路交叉口西北角,民警對16起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其中5名受處罰男士的電動車上載有女伴。
電動車引起事故占六到八成
徐永波介紹,8月份三大隊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達到3750起,這僅是諸多違法電動車的一小部分,依照法律規(guī)定這些電動車駕駛員一般被處以50元以下罰款。
他告訴記者,這個罰款數額很多人不以為然,只是認為倒霉而已,接受罰款后仍然違章,根本觸及不到他們的內心深處。而據交警部門統(tǒng)計,在三環(huán)以內,白天一般立案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電動車的占到八成以上。夜間涉及電動車的一般立案交通事故占到六成以上。電動車在方便市民的同時,也逐漸成為馬路殺手。
市民建議對電動車上牌管理
市民陳先生提出,省人大常委會很早就提出要出臺電動車管理辦法,希望早日對電動車上牌管理。電動車上牌后,車輛被盜便于尋找,車輛肇事受害人能夠記準車牌,車輛違章后對駕駛員也多一層監(jiān)督。(記者 汪永森 通訊員 沈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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