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用品價格便宜的商鋪生意難做,而殯儀館的價格高昂,但生意卻很紅火,這是為什么?開封一殯儀館的一起窩案似乎為該問題解開謎團。開封一鮮花服務部老板,利用回扣等方式,買通殯儀館業(yè)務人員,在殯儀館推銷鮮花。兩年多時間,向多名殯儀館員工發(fā)回扣26.7萬元。1月6日,記者從開封市順河區(qū)法院了解到:被告人郭麗和梁娟因涉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期2年)。此前,該殯儀館另外5人及涉案的鮮花部老板也均因此獲罪。
內外勾結,利用鮮花發(fā)“死人財”
殯儀館被喻為人生的最后一站。當暴利與貪腐并存時,這個行業(yè)開始顯露它的陰暗面。郭麗和梁娟等人,均為開封殯儀館業(yè)務組工作人員。業(yè)務組主要工作職責包括接待喪戶、洽談服務項目、喪葬用品服務、劃價、殯禮廳布置安排等。專做殯儀館鮮花生意的甘老板從中嗅到了商機。
甘老板深知,尸體從殯儀館到火化期間的三五天時間內,布置靈堂、告別廳、整理遺體這些工作,都由業(yè)務組負責,也只有在這些工作中是需要鮮花的,因此,鮮花業(yè)務只有業(yè)務組向喪戶介紹。給業(yè)務組回扣,就能保證壟斷殯儀館的鮮花服務項目。
賣花提成,
兩年多 提成26.7萬元
經(jīng)查,自2009年初,開封市殯儀館鮮花服務部老板甘某(已判刑),為讓殯儀館業(yè)務組工作人員杜某某、周某、李某莉、王某、郭某某(已判刑),和被告人郭麗、梁娟等人,照顧鮮花部生意,經(jīng)與杜某某等人協(xié)商確定,每月按鮮花營業(yè)額的百分比給上述人員好處費。
這筆黑色交易一經(jīng)口頭達成,甘老板便立即付諸實施。
2009年4月至2011年12月,甘某按當月營業(yè)額的10%給上述人員好處費。
2012年1月至6月,甘某按當月營業(yè)額的7.5%支付了好處費。就這樣,自2009年4月至2012年6月,甘某共給杜某某等人,支付好處費26.7萬元。其中,郭麗自2009年4月到2012年6月,共分得好處費35812元;梁娟自2009年4月到2012年5月,共分得好處費2066元。
群眾舉報,兩伙碩鼠均獲罪
拿到回扣后,郭麗、梁娟等人,按照雙方約定,利用從事業(yè)務組工作的職務便利,盡量向喪戶多推銷鮮花,鮮花業(yè)務種類很多,有鮮花伴靈、遺體面鋪花等,價格則從幾十到上千元不等。隨著杜某某等人的賣力推銷,甘老板在殯儀館的鮮花業(yè)務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但畢竟紙包不住火,接到群眾舉報后,2012年6月,公訴部門開始介入此案。鮮花店老板和5名殯儀館工作人員分別獲罪。郭麗、梁娟二人于2013年8月19日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麗和梁娟利用職務之便,違反國家規(guī)定,在經(jīng)濟往來中收受回扣,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二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退繳了全部贓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喬小廣 董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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