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 | 因拒載被毆打,因吐在車上而引發(fā)“血案”……的哥與醉酒乘客之間的糾紛多見報端,這次,一名的哥因醉酒乘客拒付43元車費,用石頭將其砸死。昨日,大河報記者從鄭州市中原區(qū)檢察院獲悉,檢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的哥張某批準逮捕。
案發(fā):醉酒男凌晨倒斃街頭
“他面朝下躺在路邊,頭部旁邊有一攤血……”,2013年12月6日早6時許,鄭州市民郭先生在中原區(qū)郭廠村附近發(fā)現一名受傷男子,郭先生報警后,120急救人員和民警趕到現場,發(fā)現該男子已經死亡。
經查,死者姓劉,2013年12月6日2時15分,劉某曾給家人打電話,說在出租車上,而出租車找不到地方。10分鐘后,家人回撥劉某電話,無人接聽,以為他找小旅館睡覺了。另據劉某一位朋友證實,當晚劉某曾找其喝酒,他于凌晨1時許將其送走?!八谑∪嗣襻t(yī)院南門攔了車,上車后回了個電話?!?/p>
警方認為,劉某乘坐的出租車的司機有重大作案嫌疑,當天,在大學路某小區(qū)將出租車司機張某抓獲。
緣由:拒付43元車費,的哥一怒殺人
“上車后我聞到他身上有股酒氣。”39歲的張某向辦案人員供述了案發(fā)經過,當天凌晨1時許,張某拉上劉某后,劉某先后說了隴海路與桐柏路、桐柏路與長江路等三個目的地,張某幾經詢問和繞路,終于找到劉某家所在的郭廠村,然而,在村里轉了兩圈,劉某仍未說清自己的家。
張某不愿再和劉某糾纏,提出把他拉回市區(qū)找個地方住下,遭劉某拒絕。張某遂讓劉某支付43元車費,劉只愿付20元,爭執(zhí)期間,劉用手撥動計價器,顯示歸零。此舉激怒張某,要求劉某下車,并將其按倒在地,隨手拿起路邊的水泥塊擊打其頭部,而后,張某又抱起一大塊水泥塊再次砸向劉某頭部,后驅車離去?!拔乙矝]想把他怎樣,想著教訓他一下?!睆埬痴f。
然而,辦案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第一次用水泥塊砸被害人頭部可能涉嫌故意傷害,但之后又換一塊較大水泥塊再次對被害人頭部擊打的行為,則可認定其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
說法:的哥遇醉漢獨行可拒載
事實上,的哥與醉酒乘客的糾紛屢屢見諸報端。昨日,大河報記者采訪了幾位鄭州的哥?!八麄儯ㄗ砭瞥丝停┮残枰獛椭铮械倪€給扶到家門口了?!编嵵莸母绮軒煾甸_了8年的夜班,醉漢是???,曹師傅一般都拉,不過,乘客上車需要告訴他明確的目的地。
“堅決不拉!”25歲的王師傅則態(tài)度明確,因為兩次不愉快的經歷:一次被醉酒乘客吐了一車,要求付20元洗車費遭拒。另一次,一名醉漢將腳伸到駕駛室椅背上,引發(fā)爭執(zhí)。另幾名的哥表示,一般對意識清醒的乘客都會拉?!爸饕獡乃筒坏侥康牡?,耽誤時間,影響生意。”
記者查詢《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發(fā)現,第二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在營運中不得拒載乘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條就是,“酗酒或精神病乘客無正常人陪伴的”?!斑@條規(guī)定也是出于對出租車司機的保護”,鄭州市客運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說,出租車司機如遇醉酒乘客拒付車費、滋事等意外情形,應及時報警,理性處理,避免為爭一時之氣,造成不必要后果。
(記者 劉啟路 實習生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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