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的姜女士沒想到,自己的小狗突然一聲吠叫,讓62歲的高老太太受到驚嚇摔倒在地,并隨后吃上官司,對方向其索賠各項損失近10萬元。11月7日,鄭州中院向媒體透露:該院二審裁定維持一審法院姜女士賠償受害人各項損失3萬余元的判決。
51歲的姜女士養(yǎng)了兩只小狗,2013年4月3日早上6點40分左右,62歲的高老太太到鄭州市上街區(qū)老年公寓院內(nèi)圍花壇散步。此時,姜女士正在這邊遛她的兩條小狗。因沒拴狗鏈,姜女士的一只小白狗突然吠叫一聲,奔向高老太太,高老太太受到驚嚇,摔倒在地。
高老太太說,她摔倒后,姜女士就帶著狗離開了,被送到醫(yī)院后,高老太太被診斷為腰椎壓縮性骨折、骨質(zhì)疏松、高血壓。
此后,高老太太一直在治療,其家人找到了姜女士,多次同她電話溝通賠償?shù)氖乱?。姜女士答應賠償3000元,但一直未履行。最終高老太太決定將姜女士告上法庭,索賠近10萬元。
一審上街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結合其自身病情及事故發(fā)生情況,高老太太本人應負的責任為60%,姜女士應負的責任為40%,即3萬余元。姜女士上訴稱:高老太太是自己不小心摔傷,其提供的證據(jù)不能證明其摔傷與她有直接因果關系。此案經(jīng)鄭州中院終審維持原判。
你知道嗎?
見到生人,狗會使勁吠叫,或者作勢撲上去。這時候狗主人一般會往回拽犬繩,拉回狗后,另一只手還習慣性地去撫摸、安慰自家的狗,但其實這是一個鼓勵動作。這樣會讓狗形成惡習。
法官說:狗傷人后犬主會擔刑責
鄭州市上街區(qū)法院刑庭庭長朱藝枝說,我國有對惡犬主人實行刑事追究的規(guī)定。2010年7月施行的《侵權責任法》及多次修改后的刑法,對動物傷人事件中的飼養(yǎng)人,必須承擔
刑事責任作了多處規(guī)定,處罰最重時,可依過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朱藝枝認為,這看似動物的傷人,其實是人的失職,是犬的主人沒盡到看護責任造成的,真正的責任在人。
專家說:狗嚇到人,也構成侵權
“不要以為狗沒咬到人就沒事,只要騷擾或驚嚇到別人,就已經(jīng)構成侵權?!焙幽县斀?jīng)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方清霞教授說,2009年呼和浩特市曾發(fā)生惡犬咬死男童事件,狗主人最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執(zhí)行。方清霞認為,應加大狗咬傷人后,狗主人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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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對養(yǎng)犬人的限制極其嚴苛,自家的犬若是常被鄰居投訴擾民,犬和犬主都要被相關機構進行評估,并對犬主有極其嚴格的懲罰。很多國家都有專門的犬類行為習慣的培訓機構。(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邵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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