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1 08:39: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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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1年下半年起,河南泌陽縣花園鄉(xiāng)一對夫婦租用當地一家冷庫長期大量以一塊錢一斤的價格收購病死豬,多時一天能收十幾頭,經分割后,生產出豬肉制品賣給市場上的銷售點或飯店,兩年內購銷記錄記滿10個賬本。近日,這對夫婦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據了解,武海強夫婦原本經營一家賣豬蹄和大骨頭的副食品店,2011年下半年開始收購死豬,他每天收購的病死豬平均在3頭至4頭,大小不等,大的有二三百斤,小的三四十斤,收購價為大豬每斤1元,豬仔每斤0.7元,經過分割處理后,以每斤排骨5元、精肉每斤2元、五花肉3000元一噸的價格出售,賣到市場攤位的貴點,6元每斤。
武海強生產的病死豬肉主要銷往泌陽本地、周口市、安徽省等地一些個體經營豬肉制品的銷售點。一般情況下,由于是病死豬,內臟是扔掉的,但也有商販過來低價收購。
為了不被發(fā)現,武海強收病死豬都在晚上,賣豬的人敲敲門或打電話送來,有些人在農村收購一些病死豬后集中賣給他。
2013年7月10日,泌陽縣畜牧局工作人員在該地區(qū)檢查時發(fā)現這個冷庫,里面有大量死因不明、腐敗的豬胴及羊蹄、豬蹄等肉制品,經進一步追查,共查獲不符合食品安全豬、禽共19.1噸,經抽樣檢驗,豬頭肉豬圓環(huán)病毒核酸呈陽性。
泌陽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此案,認為這些不符合安全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案件或導致其他食源性疾病,二被告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且銷售時間長、量大、銷售面廣,屬情節(jié)嚴重,遂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