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丹私刻醫(yī)院收費章為妻子騙取透析治療引起社會的廣泛同情,公眾捐款幫他還了所有騙款,一些輿論希望對他輕判或免判。這是道德與法律沖突的一個突出例子,但也是涉案者罪責較輕的一個例子。
最近幾年,公眾甚至部分公眾的價值取向經常對司法形成拷問,中國大量案件的判決在經歷輿論一輪又一輪的圍觀和審視。這大概是中國司法缺陷的現實反映,也是中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補課過程。希望它能最終形成司法獨立與尊重公眾意見之間的準確分寸。
法律是道德的總結和固化,反過來又對道德提供了促進和保護。但法律又是標準化的,與道德相比更具剛性。法律會對與道德的日常接軌留出一定空間,重判或輕判的合法理由就包括道德考量,但法律有不可逾越的底線。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輿論有時會冒出要凌駕法律之上的沖動,似乎價值觀應處于社會管理的最高位置。一些力量對道德高地的爭奪非常投入,下力氣,與此有關。
由于中國社會的綜合質量還較低,來自權力的反道德行為時有發(fā)生,對道德的追求如今有了罕見的輿論號召力。但這樣的價值觀運動經常是雙刃劍,它如果損害到本來就不高的法律權威,就會增加中國的不確定性。
比如騙保在發(fā)達社會里完全不被容忍,而普通中國人的大病醫(yī)療困難比醫(yī)保的嚴肅性更容易牽動人們的感情,兩害相權,對騙醫(yī)救妻的支持因此成了輿論的壓倒性聲音。
價值觀優(yōu)先當遇到夏俊峰殺城管案時,就更加棘手。一些人以“城管有問題”為由,鼓吹夏俊峰是“抗暴英雄”,反對判其死刑。在一些重大案件中,輿論對司法構成壓力的例子在中國已非新鮮事。
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真正加強并完善法制,并且在最迫切的民生及社會公平上有所突破,這是治本。
就當前來說,維護司法獨立十分迫切。它面臨擺脫兩方面的干擾,一是“政府意見”,二是輿論的不合理要求?,F在看來做到這兩點都不容易。輿論不斷懷疑政府官員影響了一些案件的判決結果,現在輿論本身也在成為法官們的巨大壓力。這種壓力很多時候是正面的,糾正了不公正判決。但也有過分的時候,那些不合理的要求,大多都是從感性或價值觀角度出發(fā)的。
中國建立法制社會是艱難的,準確說,社會各層面,包括官員、普通人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任都不夠強,一些法官對法律打折扣的根本原因是這種大環(huán)境。真正嚴格執(zhí)法既需要司法人員的敬業(yè)乃至獻身精神,也有賴全社會對公正司法的支持和力挺。
廖丹沒有因為救妻子獲得社會同情而否認自己騙醫(yī)的錯誤,這樣的認識方向值得鼓勵。社會在同情他的同時,也應支持在這一方向上的司法追究。我們相信法院會考慮案情的道德情節(jié),但廖丹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最終應由法院決定,尊重法院判決同樣是輿論的道德選擇。
在通往道德社會和法制社會的路上,我們既要敢于追求理想,也要在一些兩難選擇中保持清醒并做平衡。
相關新聞
更多>>